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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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略) 红桥区保康中道 (略) 交口西北侧正融科技大厦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公示起止日期 |
新 (略) 项目 | 天津新 (略) | (略) 红桥 (略) 3号海河华鼎商场L100-111、L201-222、L231-233、L237-239号商铺1、2层的部分区域 | 政远环保(天津)有限公司 | 建设单位拟投资*元人民币建 (略) ,住院床位22张,门诊量约200人/d,设立内科、外科、妇科、眼科、耳鼻喉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辐射医疗设备不在本次环评范围内)以及中医科。项目租赁房 (略) 红桥 (略) 3号海河华鼎商场L100-111、L201-222、L231-233、L237-239号商铺1、2层的部分区域,租赁建筑面积为3995m2。项目不设食堂(仅配餐);不设洗衣房,医院职工服、病房床单被罩、病人服等委托外单位清洗;化验室不涉及放射性实验,且均使用一次性检验试剂盒;不设置煎药房。 | 1.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污水处理站产生的异味,地上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经设备顶部排气孔连接活性炭吸附设备,经活性炭吸附设施净化处理后经引风机引至厂界外东北侧无组织排放。 2.项目运营过程产生的医疗废水经新建污水处理站处理,主要采用“过滤+缺氧+好氧+沉淀+消毒”的处理工艺。生活污水经排水管道同医疗器械消毒废水、检测及手术废水、排浓水及地面清洁 (略) 新建污水处理站处理,依托化粪池静置沉淀后, (略) (略) ,最终进入东郊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3.项目运营期主要噪声源为污水处理站水泵、污水处理站加药泵、废气治理设备风机,为减少设备噪声对厂界的影响,建设单位拟采取相应的隔声减振措施,包括厂房隔声、基础减振、隔声罩等。 4.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中,一般固废为药品、器材拆包产生的废包装物以及纯水制备过程产生的废离子交换树脂,暂存于一般固废间暂存后委托物资回收部门定期清运处理;危险废物为治疗检查过程中产生的感染性废物、手术过程中产生的病理性废物、手术诊疗过程中产生的损伤性废物、药房产生的废弃药品、污水站产生的污泥栅渣、污水处理站废气治理设施产生的废活性炭暂、废UV灯管等,存于危废间暂存,定期交由资质单位清运处理。生活垃圾委托红桥区城管委定期清运。 | (报告书填写) | 2022.9.13 — 2022.9.19 |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