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7月31日-2023年8月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836-*
通讯地址:泸定县田坝新城甘孜州泸定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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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做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海螺沟景区道路灾后恢复重建工程(磨西至三号营地段) | 泸定县 | 甘孜州交通和城乡 (略) | (略) 交通勘 (略) | 项目位于甘孜州泸定县磨西镇,建设性质为改扩建、新建,项目路线起于泸定县磨西镇海螺沟景区大门,止于三号营地(干河坝)平面交叉处,路线全长29.130km,一般路段采用三级公路、30km/h设计速度,特殊困难路段采用四级公路、20km/h设计速度的技术标准,路基宽度全线基本达到7.5m(干河坝停车场内部单循环环路:维持现状),桥梁宽度8.2~11.2m,隧道宽度8.5m,沥青混凝土路面。 | 详见附件1 | 项目于2023年5月9日在泸定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受理公示,无反馈意见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