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金沙县大田乡白泥风电场110kV升压站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金沙金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贵州省水利水电勘 (略)
项目概况:白泥110kV升压站110kV配电装置采用单母线接线,主变容量1×50MVA,110kV终期出线2回,一回至110kV安洛变,远期备用一回,本次评价只包含本期一回。35kV采用单母线接线,终期出线2回至风电场场区,均一次性建成。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 响的对策和措施:(1)大气环境 施工期对环境空气影响的主要为扬尘。在项目的建设施工中,由 (略) 的修建、开挖地基、回填土石方、配套设施建设以及建筑材料的运输、装卸、堆放等,会产生不同影响程度的扬尘,影响因子为TSP、PM10。 运行期发电过程不会产生废气。 (2)水环境 施工期间施工人员依托白泥风电场施工营地进行食宿,本工程施工期无生活污水产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施工废水包括车辆冲洗废水和含油废水。施工废水经隔油池、沉淀池沉淀后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对周围水环境影响不大。 运行期升压站内的所有生活污水排入一体化处理系统处理,用于站内绿化,不外排。 (3)声环境 施工期噪声源主要来 (略) 修建、升压站建设、运输施工材料和设备等,施工期的噪声主要为机械噪声和车辆运输噪声。施工过程中应按照本环评要求采取必要的噪声防护措施,减少对外环境的影响。 运行期升压站场界噪声在采取噪声防护措施后,站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的要求。 (4)电磁环境 通过类比分析,本项目投运后,升压站厂界四周评价范围内的电磁环境水平均能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中4kV/m、100μT的标准限值要求。 (5)固体废物 工程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垃圾、土石方、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以及废弃设备零件等。只要严格执行国家环保法律法规以及当地政府的管理规定,科学管理、文明施工,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不会对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运行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检修时产生的废弃的铅酸蓄电池、生活垃圾以及事故油。站址内设有危废暂存间,可满足《废铅酸蓄电池处理污染控制技术规范》(*)以及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的有关要求,该场地危险废物实行分类、分区管理、集中处置的原则,并设置有危险废物标牌,满足危险废物的的收集暂存要求。本项目产生的各类固废均得到了有效的处理及处置,不会产生二次污染,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6)生态环境 本工程评价范围内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等环境敏感区及生态保护红线。工程建设主要的生态影响集中在施工期,升压站建成后,随着人为扰动破坏行为的停止以及周围地表绿化的逐步恢复,升压站将不会对周围的生态环境产生新的持续性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