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对 (略) 年产*个汽车配件生产线技改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玉环建示[2024]10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要求,我局拟对 (略) 年产*个汽车配件生产线技改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予以公告。如有不同意见,请在公告日期内,向本局反映。
项目名称 | (略) 年产*个汽车配件生产线技改项目 | |||||||
建设单位 | (略) | 项目负责人 | 李支峰 | |||||
环评机构 | 浙江 (略) | |||||||
建设性质 | 新 | √ | 改 | 扩 | 投 资 | *元 | ||
建设地点 | (略) (略) 坎门街道坎门双龙科技园区 | 用 地 | 4450m2 | |||||
项目概况 | (略) 成立于2001年08月,原地 (略) 汽摩产业功能区,企业于2012年5 (略) 环境科 (略) 编制了《玉 (略) 年产750t汽车配件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10年9月通过环保审批(玉环建[2010]177号),该项目已通过竣工验收(玉环验[2010]37号),于2019年编制了《年产*只汽车配件生产线技改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通过原玉环县环境保护局玉城环保所审批(玉区环备[2019]004号),未经环保验收。。 现企业因发展需要,搬迁到 (略) (略) 坎门街道海洋经济开发区 (略) 60号 , (略) 闲置厂房,拟投资*元,主要汽车配件,购置数控车床、钻床、抛丸机等国产设备,主要采用“机加工、抛丸”等工艺,项目建成后预计形成年产*个汽车配件的生产能力。 (略) 经济和信息化局已对项目出具浙江省工业企业“零土地”技术改造项目备案通知书(项目代码:2310-*-07-02-*)。 | |||||||
公众参与情况 | 无 |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
周边情况、敏感点、废水排向 | 项目厂界外500m范围内不存在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保护目标,但厂界东侧93m处有三期保障房。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 (略) (略) 进水水质 (略) (略) , (略) (略) 集中处理。 | |||||||
主要污染物 产生情况 | 1、废水:员工生活污水; 2、废气:本项目营运期废气主要为抛丸粉尘; 3、噪声:设备运行产生的机械性噪声; 4、固废:主要为边角料、集尘灰、废钢珠、废乳化液、一般废包装材料及员工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 | |||||||
主要污染 防治措施 | 1、做好清污分流和雨污分流工作。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 (略) (略) 进水水质 (略) (略) , (略) (略) 集中处理。 2、抛丸粉尘:抛丸机配套有滤筒除尘器处理,通过不低于15m 排气筒(DA001)排放。 3、企业须在厂内设立专门的固废暂存点,防日晒、风吹、雨 淋、渗漏,并严格收集、堆放过程中的管理。一般固废收集后统一出售给有关单位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收集后,定期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4、①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车间,高噪声设备远离厂界; ②在高噪声设备的支承部位设置防振垫片,如橡胶垫及棉织物,加大基础设计,地脚配置减震器,并设置减振沟; ③风机等设置在专用的机房内,再独立加装软接、高效消声器等综合降噪措施。在管架的支承部位设置防振垫片,如橡胶垫及棉织物,加大基础设计,地脚配置减振器; ④严格控制生产时间,生产期间非必要情况下尽量关闭所有门窗; ⑤企业需加强设备的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
一、公告时间:( 2024年8月2日 ~ 2024年8月9日)
二、反映方式:本公告期间,你如对项目污染问题有疑问,或认为该项目建设对你的工作、生产、生活环境可能造成显著影响,请你在本公告期内以电话、传真、信件方式向我局反映。
三、联系方式:电子信箱:E-mail:*@*63.com
电话:* 传真:*
通信地址: (略) 为民服 (略) 生态环境局玉环分局行政审批科 邮编:*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略) 生态环境局
2024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