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2024-06-11
闽侯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偏远地区供水工程提升改造项目 | |||
(略) 闽侯县白沙镇、洋里乡 | 50 | ||
闽侯县振 (略) | 林永开 | ||
1040.86 | 4.85 | ||
2024-12-31 | |||
改建 | |||
白沙 (略) 铺设长约7.2km,对洋里乡长基村、后坑村、刘地村、刘洋村、梧溪村、仙门村、张际村及金田村合计19个独立供水工程进行提升改造,铺设配水管道长4.21km,净水设备维修改造17套。 | |||
生活污水 有环保措施: 生活污水采 (略) 收集措施后通过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排放至附近河道或农田消纳 | |||
环保措施: 清除施工现场固废、生活垃圾和工业固废进行分类,土方和淤泥堆放在弃渣场,生活垃圾必须卫生填埋,有害固废必须安全处置。挖出的淤泥应运至集泥池排水,淤泥在集泥池内经过一段时间风吹日晒排水板结后回填。淤泥在集泥池内排水过程中,表面应覆盖塑料薄膜,以减少对环境的影响;工程施工开挖的土石方尽量用于回填,以减少土石方的堆放和占地。 | |||
有环保措施: 施工单位要对施工现场进行合理规划,统一布局,尽量选择低噪声先进的施工设备,如在噪声敏感地段不用拖拉机进行运输。合 理规 (略) ,尽可能避开学校、居民区等。施工车辆在经过居民 点时要尽量降低车速,禁鸣喇叭,以减少对附近居民的影响;合理施工布置,高噪声设备距居民住宅和学校应在 100m 以外。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河道所经过村庄,避开夜间 22: 00至6: 00间以及中午12: 00至14: 00进行高噪声机械施工,夜间施工(22: 00至次日晨 6: 00)应按程序报当地环保局审批,并采取措施,确保施工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011)要求。 | |||
有环保措施: 工程施工现场,施工单位要严格按(*)《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进行布置,做到既环境卫生,又方便施工。施工工区等临时建筑尽可能采用成品或简易拼装方式,尽量减轻对土壤的破坏;施工过程要严格规定车辆的行车通道,避免破 (略) 沿线的植被和生态,增加水土流失。土石料运输应采用封闭的运输车辆 (密闭车斗),防止滴、撒、漏等现象,避开下雨天气运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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