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做出批复决定,现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文件的基本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5月16日-2024年5月22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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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0954-*
通讯地址: (略) 民生大厦714室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彭阳县城区集中供热四号供热站(西热源厂)项目(1X58MW)(重新报批) | (略) 彭阳县 | 彭阳县 (略) | 宁夏环 (略) ( (略) ) | 项目位于彭阳县栖凤街,彭阳县 (略) 西热源厂现有厂区内。项目对现有2×46MW链条炉进行脱硫、脱硝、除尘系统改造,脱硫采用氧化镁法工艺,脱硝采用 SNCR-G+SCR工艺;更换高效布袋除尘器,配套一座58m烟囱。新建1×58MW循环流化床锅炉,供热负荷57.26MW,供热面积为104.*m2,配套脱硫、脱硝、除尘系统,脱硫采用氧化镁法工艺,脱硝采用SNCR+SCR 工艺,高效布袋除尘器;配套一座58m烟囱。安装250m3成品灰仓2个,新建 245.69m2环保附属用房、319.39m2脱硫泵房、312.32m2压滤机室;对热源厂原斗提间调整使用功能,调整为 488.22m2生产用房; 配套完善厂区雨污分流排放系统,硬化 (略) ,配套自控、压缩空气、配电等设施设备。 | (一)施工期 1、大气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场地产生的扬尘和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产生的车辆尾气。施工过程中施工场地应设置围挡,采取洒水抑尘、土石方运输车辆篷布遮盖等防止扬尘污染。同时,应及时清理堆放在场地上的弃土、 (略) 上的抛撒料、渣,适时洒水抑尘,不能及时清运的必须采取覆盖等措施,防止二次扬尘污染;提高机械效率,避免无效率或低效率机械作业,减少不必要的车辆使用,加强对施工车辆的检修和维护,严禁使用超期服役和尾气超标的车辆,尽可能使用耗油低、排气量小的施工车辆以减少有害气体的排放。 2、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生产废水和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施工时产生的生产废水应设置临时沉淀池,经沉淀池沉淀后,上清液回用于生产或施工场地内洒水抑尘。生活污水主要为施工人员洗漱废水,依托厂区现有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 3、声环境保护措施。项目施工期噪声主要为施工机械作业产生的噪声。施工过程中应合理布局施工现场、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在同一时间、地点安排大量动力机械设备,以避免局部累积声级过高。施工时采用降噪作业方式,加强对动力机械设备进行定期的维修、养护。 4、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固废主要为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收集后运往指定地点堆存;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置,施工期期产生的固废均须妥善合理处置。 (二)运营期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产生的有组织废气为锅炉烟气。其中1#锅炉房2×46MW链条式燃煤热水锅炉烟气采用“SNCR-G+SCR联合脱硝+布袋除尘器除尘+氧化镁脱硫工艺”处理后,经过1根高58m高烟囱DA001排放,锅炉烟气中颗粒物、SO2、NOx、汞及其化合物、烟气黑度均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中燃煤锅炉标准限值,脱硝工序逃逸的氨气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标准限值;2#锅炉房1台58MW循环流化床燃煤热水锅炉烟气采用“SNCR+SCR联合脱硝工艺+布袋除尘器除尘+氧化镁脱硫工艺”处理后,经1根58m高烟囱DA002排放,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氨、汞及其化合物、烟气黑度均执行《燃煤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64/1996-2024)中的标准限值要求。项目无组织废气包括储煤库、炉渣库、煤及氧化镁上料粉尘、煤破碎粉尘、灰仓粉尘、运输扬尘等;项目采用封闭式储煤库,煤炭破碎筛分在密闭设备中,煤炭破碎和上料均位于储煤库内, (略) 和移动式喷雾降尘机;项目采用封闭式炉渣库, (略) 和移动式喷雾降尘机;灰仓顶部配套袋式除尘器; (略) 全部水泥硬化, (略) 面,洒水抑尘。厂界无组织颗粒物和氨浓度须满足《燃煤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64/1996-2024)标准限值要求。 2、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废水主要为锅炉及软水设备排水和脱硫废水。其中锅炉及软水设备排水用于灰库调湿和储煤库抑尘,脱硫排水进入吸收塔区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全部回用于吸收塔。 3、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对场地地下水污染防治进行分区,将热源厂划分为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和简单防渗区。其中环保设施用房为简单防渗区;全封闭储煤库、2#锅炉房、灰仓(新建)、脱硫泵房、压滤机室、炉渣库(新建)等为一般防渗区;脱硫塔、循环沉淀池为中点防渗区。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一般防渗区需达到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K≤1×10-7cm/s的要求。重点防渗区需达到等效黏土防渗层Mb≥6m,渗透系数K≤1.0×10-7cm/s要求。 4、其他环境影响防治措施。项目采取吸声、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区排放限值要求。项目一般工业固废锅炉灰渣、布袋收尘灰、脱硫渣集中收集后外售建材行业综合利用,废离子交换树脂、废布袋由厂家更换回收。危险废物主要为废催化剂、废矿物油及其包装桶、废铅酸蓄电池,其中废铅酸蓄电池、废润滑油及废包装桶暂存至危废暂存间,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废催化剂需要更换时,联系有资质单位拉运并交有资质单位处置,在厂内不储存。 5、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建设单位应按照设计和环评要求严格施工、规范运行,落实好报告书各项风险预防应急措施,并修订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 6、碳减排措施。测定出锅炉各档负荷下对应的最佳排烟温度值,指导运行人员操作,进一步降低燃煤机组煤耗;根据锅炉燃烧工况及时调整风量和燃煤量的配比,使燃煤在炉膛内达到最佳工况燃烧,以减少燃烧热损失,从而提高锅炉效率;按照《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的要求,实现各工段耗能专人管理,建立合格奖罚制度,并严格执行,确保节能降耗工作落到实处。建设单位应根据能源法和统计法,建立健全能源利用和消费统计制度和管理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