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井峪社区各居民(住户)及有关单位:
为实施大井峪城中村改造,万柏林区人民政府已批复同意大井峪社区收回整村范围内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宅基地使用权。
望上述范围涉及的各居民(住户)及有关单位,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携带有关土地 (略) 国土资源局万柏林分局办理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宅基地使用权注销手续;逾期不办理的,将依法予以注销。
收回上述集体土地使用权涉及的拆迁补偿事宜按照有关规定依法进行。
被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居民(住户)及有关单位如有异议, (略) 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略) 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通告。
联系电话:*
(略) 万柏林区人民政府
2019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