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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文日期
- 2024-11-05 17:57:59
我单位拟对泸出让2024-05号、2024-06号国有土地开展土地评估,现邀请有资质的单位(或机构)参与评估报价,公告有关事项如下:
一、评估土地基本情况
泸出让2024-05号,2024-06 (略) 大练地街道, (略) 东侧,建设用地来源为《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泸水县2005年 (略) 建设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的批复》云国土资复〔2006〕135号,面积为泸出让2024-05号为1.304亩泸出让2024-05号为1.414亩,用途为商业用地。
二、评估报告质量要求
估价报告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范要求,客观反映被评估资产价值,提供的评估报告和评估备案表必须经法定审核并备案。
三、评估报价
本次评估报价采用一次性报价(报下浮率),报价含增值税及为开展本次评估业务涉及的受托人差旅费、杂费等。
四、评估资质要求
1.具有国家相关部门认可的相应资质;
2.内部管理制度健全;
3.资质年检合格,信誉良好;
4.未发现不良执业记录;
5.具有与从业范围相应资质。
五、评估报价材料要求
1.报价函;
2.评估机构评估资质和其他资质证书及复印件;
3.评估机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评估机构负责人资格证书复印件。
六、评估报价评定成交方式
本次评估报价评定工作不设现场评审,将在评估询价采购止时间后,按符合评估报价采购要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价格最低的原则确定评估机构,若此报价人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相同报价时,由采购单位抽签确定其中一个报价单位为中标单位, (略) 人民 (略) 站上发布中标公告。
七、付款方式
合同约定另行明确。
八、评估完成时间要求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立即签订评估委托合同,并开展评估工作,7个工作日内出具土地评估报告初稿, (略) 现场汇报,经局业务会审查通过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备案工作并提供通过备案的评估报告和备案表。
九、评估报价材料递交截止时间及地址
请于2024年11月8日下午17:00点前将纸质报价文件一式一份加以密封签章,由法人或者具有授权委托书的委托人 (略) (略) 四楼408( (略) 大练地 (略) 114号)。
联系人:施伟,电话:0886-#。
(略) (略)
2024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