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地块位于位 (略) 土默特左旗台阁牧镇 110 国道南 581 (略) ,中心坐标为 N:111°32′11.187″,E:40°47′28.778″,面积为(略)m2。
根据资料收集结合卫星影像资料,地块内未进行过任何工业生产活动,也不涉及工矿用途、规模化养殖,未曾发生过其他环境污染事故;经现场踏勘地块内土壤未散发异常气味;地块内 (略) 域均未发现有毒有害物质的储存、 (略) 置;未见各类槽、罐、管线、沟渠泄漏的污染痕迹;未见废弃物的 (略) 置设施,未见污染痕迹;地块及周围不存在造成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的物质的使用、生产、贮存,不存在“三废”处理与排放及泄漏情况。地块内无可疑污染源。
根据本次调查,本地块历史上及现状无导致土壤污染的生产活动和污染源,地块紧邻周边土地使用状况也不会对本地块土壤造成污染,认为本地块的土壤环境质量状况符合安全利用标准,满足规划用地要求。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 中的工作程序,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活动可以结束,无需开展第二阶段土壤环境调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