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自然资审公〔2024〕162号
福安市自然资源局关于施存明住宅建设项目总平面规划方案(调整)的批前公示
依施存明的申请,我局拟审批施存明住宅建设项目总平面规划方案(调整)。现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第十六条等有关规定,依法对该项目总平面规划方案进行批前公示,请相邻四至利害关系人提出意见。行政许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有权对该审批事项进行陈述、申辩意见和听证的权利。如有意见与建议,请以署名书面形式 (略) (略) (略) 。申请听证的,应于公示期间内以书面 (略) 提出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的权利,我局将依法审批。
公示地点:项目现场周边 接受查询时间:正常上班时间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12日至2024年12月20日
(略) 址:http://**
接受查询地点:市行政服务中心八楼820
联系人:杨先生 查询电话:0593-*
附件:1.项目情况表
2.原总平面图
3.总平面(调整)
(略) (略)
2024年12月11日
附件1
项 目 情 况 表
建设项目 | 施存明住宅建设项目 |
建设单位 | 施存明 |
用地位置 | (略) (略) 西侧地块 |
用地性质 | 二类城镇住宅用地(*)、零售商业用地(*) |
用地面积 | 2649.87平方米 |
建筑占地面积 | 1086.11平方米 |
建筑面积 | 总建筑面积8029.28平方米调整为8138.3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6165.31平方米调整为6274.33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863.97平方米),计容总建筑面积5955.36平方米(住宅建筑面积4358.52平方米调整为4475.76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1596.84平方米调整为1479.6平方米),不计容总建筑面积2073.92平方米调整为2182.94平方米(消控室、发电机房48.48平方米调整为157.50) |
建筑密度 | 40.99% |
容积率 | 2.25 |
绿地率 | 25% |
机动车停车泊位 | 总共54个调整为55个,其中地上11个,地下43个调整为44个 |
非机动车停车泊位 | 199个调整为190个(室内199个调整为133个、室外新增57个) |
备注 | 一层商业室内地面部分抬高1.5米,增加部分结构空腔板(设备、空调等管道连通使用),高度1.5米,二层商业层高4.5米调整为3.0米。二层商业面积部分调整为2户住宅,住宅增加建筑面积为117.24㎡,商业减少建筑面积为117.24㎡,计容面积不变,二层住宅南部F户型从一户改为F、H户型。变配电房一层调整为二层,层高4.2米,不上人屋面新增生活、消防水箱,局部立面材质色彩、不上人屋面女儿墙变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