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中国人略委托,对“略三、七、九、略营房防水修缮工程”略,欢迎有资格的投标单位前来参加。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单位须具备以下条件:
1.1 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略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
投标人必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 级及其以上且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 * 级及其以上。
1.2 投标人在X地区设有略所;
1.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略形式,即于20略信息,对于满足要求的报名单位采用“全部入围法”参加本工程的施工投标活动,通过投标、回标、询标,从技术、性能、价格、服务的竞标,选出质量一流、价格优惠、服务到位的投标单位为本工程承包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月#日至2017年#月#日每日上午 9:30 时至 11:00 时,下午 13:30 时至 16:00 时,委派授权代表持下面资格证明文件,至X市X区X北路500号705室报名,本次招标文件收取工本费人民币600元/套,现金支付,售后不退(注:招标文件在报名截止日统一发放)。
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携带下列资料(原件备查):
(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报名时应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报名时应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受委托人单位用工证明及略保缴交证明(略保中心公章);
(2)投标人工商营业执照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投标人资质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投标人安全生产许可证(非X注册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须经X市建筑建材业备案)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5)略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6)本单位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 * 级建造师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注:该项目负责人以投标人提供的真实有效且盖章的《投标人员情况表》为准,在册且无在建项目记录(同一报建编号的工程分期施工的除外)。
注:投标人提供的一切资料均应以中文为准,如果因为语言误差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负责,资料提供不全者将被拒绝报名。
3、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月#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X市X区X路53号X海湾大厦2楼会议室。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1万元,略有限公司,账号: ## ,略:略,户名:略有限公司。在评标后5个工作日内,安排除了中标候选人外的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事宜;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的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
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开标验证资料不全的,建设单位不予受理。
4、项目概况:
(1)项目内容:略三、七、九、略营房防水修缮工程。
(2)本项目最高控制价为 ## .83元,其略分为 ## .83万元(凡超过该竞价标准的均为废标),施工预备费8万元(含税)系固定报价,不列入竞价内容。
(3)招标范围:
建筑面积:共计1367㎡
施工内容:略三、七、九、略营房防水修缮工程。
(4)项目实施地点:X区X湾路1100号、X区月浦镇龙镇路7弄16栋、宝钢园区、宝林路500号。
(5)工期:75日历天。
5、联系方法:
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中国人略
地 址:X区X湾路1100号、X区月浦镇龙镇路7弄16栋、宝钢园区、宝林路500号
联 系 人: * 红玲
联系电话: ##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略
地 址:X市X区X北路500号705室
联 系 人: 王恒宇
联系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