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0002-0702-2024-287
江发改审〔2024〕163号
关于小圩壮族乡寨脚村150KW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江华瑶族自治县小圩壮族乡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的请示文件、项目建议书、资金来源说明、用地情况说明等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更好地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保证村集体经济稳定增收,原则上同意实施小圩壮族乡寨脚村150KW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二、项目代码:2409-*-04-01-*。 ?????????
三、项目建设地点:小圩壮族乡寨脚村民委员会办公楼屋顶。
四、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装机容量150KW,安装555W光伏组件271块,安装高压配电柜1台、 (略) 器1台,安装独立接地装置1组,敷设10KV电缆(**70)100m,以及安装相关配件等。本项目采用“ (略) ”模式。
五、四、项目总投资为*元,资金来源为2024年度湖南省扶持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资金。
五、建设期限:2024年11月至2024年12月。
六、项目节能、环保、消防、安全等内容,严格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和标准执行。
七、项目招标事项核准:同意建设单位采取邀请招标的方式实施项目建设。
八、本项目批复之日起2年内未开工建设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项目建设内容、技术标准、投资规模发生重大调整的应在批复文件失效前30个工作日, (略) 提出申请。
请你单位接此批复后,抓紧落实项目建设条件,争取早日开工建设并建成使用。通过“湖南省 (略) 办事大厅”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项目前期工作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应逐月报送建设进度信息。我局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加强对项目实施的事中事后监管, (略) 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并向社会公开。
附件:电力项目安全管理和质量管控事项告知书。
????????????????????????江华瑶族自治县发 (略)
???????????????????????????????2024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