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的有关规定,2024年11月 (略) 接受1个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报备。现予以公告,公告期七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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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生产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验收报告编制单位 | 水土保持监测单位 | 接受报备时间 | 备注 |
1 | 易至智慧物流仓储清洁能源选配(一期)工程 | (略) | 白云 (略) | 内蒙古 (略) | 内蒙古 (略) | 2024年11月14日 | 报告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