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4年3月8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3月8日-2024年3月1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方式:电话:0472-* 通讯地址: (略) 东河区南海大道17号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或拟不予批准的原因) |
1 | 四通(包头) (略) 年产5万吨铝基稀土功能性中间合金新材料二期、三期变更项目 | 四通(包头) (略) | 本项目位于内蒙古包头铝业产业园区生态铝业园区包头盛泰汽 (略) 现有厂区内,三号路以西,纬四路以北, (略) 以东,包头四通以南 | 内蒙古广炫 (略) | 《四通(包头) (略) 年产5万吨铝基稀土功能性中间合金新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于2021年6月取得环评批复(东环管字〔2020〕3号),目前一期项目已完成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三期正在建设中,二期未建设。 (略) 场需求,此次对原二、三期生产线产品进行变更。对照《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本项目新增大气污染物氟化物,属于重大变动,故进行本次变更环评。 变更后厂区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从2条铝锭生产线变更为1条铝锭生产线、1条铝杆生产线,新增铝锶稀土、铝钛稀土、铝硅稀土、铝锰稀土、铝铁稀土、铝稀土产品,二期主要设备包括1台25吨保温炉、2台3t电炉、2台1.5t电炉、1台切杆机、1台绕线机、1台挤压机;三期产品发生变化,全部为铝硼稀土,建设2条铝锭生产线,三期主要设备包括4台3t电炉、2台浇铸机、1台破碎机,产品主要为铝硼稀土。 | 1.变更后二期、三期项目新建1台25t保温炉,全厂设置的2台天然气保温炉,采用低氮燃烧装置,保温炉、炒灰废气以及烤包器废气分别经集气罩收集后依托现有的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排气筒排放,根据《 (略) 2023年污染防治攻坚战行动方案》(包府办发〔2023〕47号)文件要求,颗粒物、SO2、NOx满足新建项目对标“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分级指标A级企业标准”的要求;氟化物应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4有色金属熔炼炉二级标准。一期、二期电炉废气经集气罩+炉口负压装置收集,通过地下烟道依托现有的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排气筒排放,根据《 (略) 2023年污染防治攻坚战行动方案》(包府办发〔2023〕47号)文件要求,颗粒物满足新建项目对标“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分级指标A级企业标准”的要求。三期副产品破碎废气先经筒式除尘器处理,再与电炉废气汇集后,经一套组合式除尘器(布袋除尘器+水浴除尘器)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满足新建项目对标“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分级指标A级企业标准”的要求,氟化物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 2 有色金属熔炼炉二级标准。 2.变更后二期、三期纯水制备系统排水经集水池收集后,用于冲厕,最终和生活污水、二期项目循环水排水经管网收集后,进入化粪池,最终排入包头盛泰汽 (略) 污水处理站,最终经管 (略) 东郊水质净化厂;水浴除尘器废水全部循环使用,不外排。 3.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炒灰机、空压机、码锭机、泵类和风机运行噪声,应采取使用厂房隔声、基础减震等措施,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要求。 4.变更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包括炒灰灰渣、布袋除尘器除尘灰、车间地面灰尘、废矿物油、废布袋、水浴除尘器产生的污泥,分类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其中炒灰灰渣交由内蒙古华源 (略) 处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电炉、保温炉废耐火材料、铸造废模具、废包装及纯水系统产生的废膜,回用于生产或外售;产生的危废暂存于现有的危废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 5.根据工程分析的结果,结合项目生产工艺特点,变更后四通(包头) (略) 厂区涉及的风险物质主要包括原辅料及燃料为天然气。“三废”涉及的物质主要包括:①废气:三期电炉废气及破碎排放的氟化物以及氟硼酸钾加热过程产生三氟化硼;②废水:生产废水、生活污水;③固废:灰渣、除尘灰。 根据项目的工程分析和查询相关资料,在落实各项环保措施、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的情况下,本项目的环境风险可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