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地点: (略) 顺义区仁和镇、旺泉街道,起点为顺于路,终点为军营桥
公示时间:2023-09-20
受理时间:2023-09-07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主要为施工期降尘、废水、噪声、固废等控制措施: ①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扬尘、汽车尾气、机械废气及清淤臭气,采取设置围挡,定期的车辆、机械及设备维修与保养等废气控制措施; ②施工期生活污水依托周边现有公共厕所,施工废水经简易防渗沉淀池预处理后回用于施工过程及施工场地的洒水降尘,不排放; ③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以袋装形式集中堆放,设置专人管理,并及时密闭清运至相关部门指定的建筑消纳场。项目开挖的土方除部分回填外,其多余挖方作为废弃土方处理,由车辆密闭运输至指定渣土消纳场;本项目开挖土方量较小,回填土方临时就近暂存在施工区,并做好防尘网覆盖及周边设置挡板,防止水土流失。清理出淤泥和水生植物随产随清,不在场地保存,并采用封闭式运输车, (略) 指定的渣土消纳场处理。施工期设置临时垃圾分类收集桶,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④施工期噪声主要为运输车辆、挖掘机等设备噪声,建设单位做好设置围挡、合理安排施工机械设备和工作时间等措施,禁止夜间施工,对声环境敏感目标影响很小,且噪声影响将随着施工结束而消失。
公众参与情况:外网公示期间,无反馈意见
联系人:邵永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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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单位名称:中环慧博(北京)国际 (略)
审批部门:顺义区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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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寄地址: (略) 顺义区复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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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九条、第四十一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三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条、第二十二条。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九条。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十三条。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7、《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九条。8、《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六条。
行政相对人名称: (略) 顺义区水务工程建设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