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水务〔2023〕1083号
青浦区水务局:
你局《关于青浦区金泽镇2 (略) 现代农业示范项目河道整治配套工程(王港村、沙港村、东星村和淀西村)设计变更及部分建设内容调整的请示》(青水项〔2023〕2号)收悉。经审核,有关批复意见函复如下:
一、重大设计变更
(一)为配合美丽乡村建设,原则同意王港村江(Wg0+000—Wg0+091)原方案91米土坡结构变更为密排木桩护岸;原则同意田肚浜江(We0+000—We0+119.55)原方案119.5米密排木桩护岸变更为浆砌块石护岸;原则同意田肚浜江景观栈道位置向南调整,长度减少36米。
(二)为提升河道整体治理效果,确保河段岸坡安全,原则同意大桥江(Eb0+033.04—Eb0+134.64)原方案101.6米护岸改造维修变更为浆砌块石挡墙护岸。
二、工程内容调整
(一)原则同意取消军家浜(Ec0+115.23—Ec0+401.51、Wc0+137.78—Wc0+313.37)段461.87米密排木桩护岸。
(二)因不具备施工条件,同意取消东田肚江、钱荇张家浜原方案亲水平台2座。
(三)为提升区域整体河道治理效果、保证河道边坡稳定,原则同意新增王港村王港村江(We0+000—We0+060)段60米、沙港村朝阳村江(Wh0+075—Wh0+133)段105米、东星新开河(Se0+000—Se0+117)段117米、东田肚江(Ee0+ 153.33—Ee0+198.33)段45米、东大桥江(Eh0+222.53—Eh0+ 254.53)段32米,共计359米浆砌块石护岸;原则同意新增王港村西桥头(Nb0+1057.76—Nb0+1167.76)段110米、淀西村大桥江(DEFd0+000—DEFd0+025、DEFe0+000—DEFe0 +030)段55米、沙港村朝阳村江218米,共计383米密排木桩护岸。
(四)为满足居民生活需求,原则同意本工程新增水桥160座;为保证周边雨水排水需求,原则同意增加出水口48座。
三、上述建设内容调整及设计变更后的工程费用和独立费用,由财务监理单位根据招投标等有关规定审核后进行调整,控制在原批复概算范围内。
四、请按照《 (略) 河道整治工程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强化项目前期,加强项目管理,按程序落实蓝线调整及项目用地等相关事宜,完善相关手续,确保设计方案的科学合理及项目实施后的效益发挥。同时,你局应加强用地协调,推进该区域尽快按规划整治。
特此函复。
(略) 水务局
2023年12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市水利管理事务中心
(略) 水务局办公室 2023年12月2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