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我县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回头看”工作,按照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开展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回头看”的通知》(国乡振司函〔2022〕62号)、《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乡村振兴局党委农办财政厅关于加强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宁政办函〔2021〕43号)自治区乡村振兴局、财政厅《关于切实做好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工作的通知》(宁乡振发〔2021〕44号)、《西吉县开展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回头看”工作实施方案》(西政办函字〔2022〕42号)精神,对2013-2021年以来各类扶贫资金投入形成的扶贫项目资产进行确权登记“回头看”,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确权登记范围
对2013-2021年以来使用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行业扶贫资金、地方政府债券用于扶贫的资金、东西部协作扶贫资金和中央定点帮扶单位帮扶资金、省内对口帮扶资金、社会捐赠扶贫资金等投入形成的经营性资产、公益性资产和到户类资产进行确权登记。
二、确权登记的内容
经营性资产:根据资金来源、受益范围、管理需要等明确权属,权属的确定要尽量下沉,尽可能明确到获得收益的个人、村集体经济组织等。难以明确到个人的扶贫项目资产,原则上应明确到村集体经济组织,纳入农村集体经济资产管理范围。公益性资产:按照行业部门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确权登记和管理。到户类资产:归农户所有。
三、确权登记时间
2022年9月3日—9月17日
四、工作要求
各部门、各乡镇要严格按照《西吉县开展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回头看”工作实施方案》(西政办函字〔2022〕42号)文件要求,做好扶贫项目资产确权登记各项工作。
特此通告。
西吉县人民政府
2022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