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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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 单位 | 建设 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辽宁海洋石化 (略) 新增碱储存项目 | 辽宁海洋石化 (略) | (略) (略)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九路30-1 | 沈阳 (略) | 该项 (略) (略)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九路30-1,新建辽宁海洋石化 (略) 新增碱储存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利用厂区现有空地建设2台3000m3液碱储罐及配套的装卸设施。项目总投资267.0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5万元,占总投资的9.36%。 | 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 1、施工期:落实施工期各项环保措施,加强项目施工期间的环境保护管理工作,防止施工废水、扬尘、固体废物和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2、废气:本项目大气污染物主要为燃气蒸汽锅炉产生的燃烧废气。燃气锅炉安装低氮燃烧装置,废气经过低氮燃烧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标准限值的要求后,由15m排气筒排放。 3、废水: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燃气锅炉的软化废水、反冲洗废水以及锅炉排污水和生活污水等。其中软化废水、反冲洗废水、锅炉排污水经厂区现有沉淀池沉淀及生活污水经现有化粪池停留,满足《 (略)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21/1627-2008)标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葫芦岛高新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4、噪声: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泵类及车辆等运行产生的噪声。采取隔声、减振、消声等降噪措施,确保项目实施后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功能区标准要求。。 5、固废:本项目固废主要包括燃气蒸汽锅炉的废离子树脂、泵类维护产生废润滑油桶、生活垃圾等。危险废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规定中相关要求,送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6、环境风险:针对厂内各设施可能产生的液碱泄漏以及可能产生的事故风险等,进一步强化生产运营管理,规范设置报警、事故处理系统以及环境风险三级防控系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