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伊犁州新源县卡普河喀拉奥依新村段中小河流治理工程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疆伊犁州新源县卡普河喀拉奥依新村段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已由以伊州发改项目【2020】1509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资金、地方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中央资金42.3%地方自筹57.7%,项目法人代表为包代贤,招标人为新源县 (略) ,代理机构为新疆荣航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新源县别斯托别乡喀拉奥依新村
2.项目规模:本工程永久占地共109.55亩,均为河滩地,建设任务是通过修建堤防工程,保护新源县喀拉奥依新村段居民及沿河岸农田,设计水平年(2021年)保护人口0.38万人、保护耕地3.65万亩,根据《防洪标准》(GB 50201-2014),确定本次治理段的防洪工程等级为V等,工程规模为小(2)型,该段防洪工程的防洪能力达到10年一遇洪水标准。
3.招标内容与范围:
标段(包)编号 | 标段(包)名称 | 工期要求(日历天) | 标段合同估算价(万元) | 建设规模及内容范围 |
A** | 新疆伊犁州新源县卡普河喀拉奥依新村段中小河流治理工程监理标段 | 113 | 25.5 | 该项目施工全过程监理,包含缺陷责任期 |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注册监理工程师·水利工程](含)以上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5.投标其他条件: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监理标段: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建设施工监理*级(含*级)及以上资质等级的监理企业,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监理的能力;拟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需具备水利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并持有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2.本次招标采用网上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开标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进行。3.本项目不接受有不良行为记 (略) 场准入有效期内的企业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023年09月05日至2023年09月2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9月26日10时30分,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伊犁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网(http://**)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新源县 (略) | 招标代理机构: | 新疆荣航 (略) |
地 址: | 新疆伊犁州新源县卡普河路74号 | 地 址 | |
邮 编: | * | 邮 编: | |
联 系 人: | 钱杰 | 联 系 人: | 杨丹丹 |
电 话: | * | 电 话: | * |
传 真: | 传 真: |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
监督单位: | 监督单位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