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要求,需要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项目,应 (略) 站、建设项目所在地 (略) 站或者建设项目所在地 (略) 站,公开下列信息: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 (略) 集中区热源厂锅炉及附属设施改造项目
建设地点:黑龙 (略) 道 (略) 集中区现有热源厂内
建设规模:本项目扩建3台46MW燃煤热水锅炉及新建一座锅炉房,拆除厂区现有2台29MW燃煤热水锅炉。
建设性质:改扩建
二、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哈尔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基础 (略)
联系人:王希刚
联系方式:0451-*
通讯地址:黑龙 (略) 松北 (略) 103号
邮政编码:*
email:*@*63.com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单位名称: (略)
四、公众 (略) 络链接
公众可登*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下载公众意见表并按照规定格式要求填写,具体链接为:http://**_*.html。
注:公众在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国家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五、公众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