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栏
根据 (略) 《 (略) 网络司法变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之规定,网络司法变卖的事项应当在变卖公告发布三日前以书面或者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合理方式,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权利人书面明确放弃权利的,可以不通知。无法通知的, (略) (略) 公示并说明无法通知的理由,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略) 络司法变卖事项已以短信方式通知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特予以公示。
变卖公告
(略) (略) 依据《 (略) (略) 网络司法变卖若干问题的规定》将于2024年12月18日10:00时起60日内(延时的除外)对以下标的物按现状依法进行公开变卖,申请执行人依法选 (略) 进行变卖,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 (略) (略) 龙洲大道2833号负1-038车位。
评估价:5.#元,起拍价:2.#元 ,保证金:2856元,加价幅度:1000元(以及其整倍数)
根据评估报告及相关资料显示标的物 (略) 名称为“朗基八俊里”,建筑面积31.42平方米,产权证号为渝(2022)巴南不动产权第#号,房屋用途为停车用房,土地使用性质为出让,土地用途为其他商服用地。车库为水泥地面、内墙刷白,车位划线清晰。水电等基础设施完善,通风、消防系统等正常使用。行车道末端车位。
注意:以上文字描述均来自评估报告记载内容,标的交付时若状态与描述不符,以实物为准,成交价不作调整。
特别提醒:
变卖标的物中的车位为 (略) 车位,买受人若作为非业主购买车位,能否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或存在的行政管理限制性要求的,由买受人在竞拍前自行向相关职能部门了解核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六条规定: (略) 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 (略) 关于审理 (略) 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规定:建设单位按照配置比例将车位、车库,以出售、附赠或者出租 (略) 分给业主的,应当认定其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六条有关“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的规定。故变卖成交后,非业主买受人以出售或者出租 (略) 置车位时,应当首先满 (略) 业主的需要。
变卖标的物可能存在临租和占用的情况,由于 (略) 未接管到租赁合同等相关资料,有关变卖标的物的临租和占有使用情况请买受人自行调查核实,在该标的物变卖成交后,如占用人仍未返还标的物,买受人同意自行承担无法接管或无法实际使用的相关风险。
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 (略) 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具体现场状况以实际为准。未标明的瑕疵不在变卖人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并承担由此造成的风险。
二、本院已委托 (略) 在变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 (略) 安排, (略) 联系电话:400-008-6023或#。
三、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委托人或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比如标的限购等),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根据 (略) 《 (略) 网络司法变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之规定: (略) 络司法变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相关的变卖财产:1、负责执 (略) ;2、网络服务提供者;3、承担变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近亲属。
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 (略) (略) (略) 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 (略) (略) (略) 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变卖流程:竞买人交齐变卖价全款(即预缴款)后,取得竞买资格。变卖周期为60天,变卖期开始后,取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即可以出价。在变买期间内任一竞买人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程序,其他取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可在竞价程序内以递增出价方式参与竞买。本次变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变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变卖方式:本次变卖为增价变卖,竞价程序内无其他人出价的,变卖财产由第一次出价的竞买人竞得;竞价程序内有其他人出价的,变卖财产由竞价程序结束时最高出价者竞得。变卖成交的,竞价程序结束时变卖期结束。
六、特别说明
1、标的展示的文字、照片、视频为所描述标的梗概,此梗概仅仅是帮助意向竞买人形象化理解标的对象,不作为确定标的对象的依据。已通知案件申请人和被执行人。变卖成交后, (略) 负责标的物交付。
2、请竞买人在报名前详细阅读《评估报告》、《变卖公告》、《竞买须知》、《标的物调查情况表》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认真查看标的物,充分了解标的物现状和瑕疵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竞买人完成报名手续,即视为已完全了解并认可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以现状竞买本项目。
3、标的物以实物现状进行交付,若与本公告载明的内容有出入,变卖成交价不作调整。标的物面积、位置、四至等数据信息最终以国土房管部门实测为准。若与本公告载明的面积、位置、四至等数据信息有出入,变卖成交价不作调整。
4、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缴纳相应的税费,但依法应由出卖方缴纳的相关税(费)须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后买受人凭税务部门出具的出卖方已缴纳税(费)票据, (略) 申请退还已垫付税(费)。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变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买受人应该自执行裁定书生效之起十五日内办理过户,未在该时效内办理过户登记的,原产权人、买受人需按照应纳税款缴纳相应的滞纳金。该原产权人、买受人双方缴纳的滞纳金均由买受人承担。
5、标的物移交时涉及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 (略) 罚、补办证等费用、大修基金、前期应缴未缴的税(费)、闲置费及违约金等有规定的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办理。物管、水、电、气、宽带、闭路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6、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对于实物标的,竞买人可实地查看标的物, (略) 及平台不保证变卖财产真伪或者品质,且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7、竞买人主张优先购买权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 (略) (略) (略) 确认。
8、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变卖公告》、《竞买须知》等规定,不得阻扰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9、法院有权依法定事由暂缓变卖、中止变卖或撤回变卖。
10、竞买人应 (略) 上进行实名登记注册,注 (略) 的提示进行操作。凡参加竞拍的竞买 (略) 账户里保证有足够的竞拍保证金。竞买人在对变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 (略) 系统提示报名并缴纳保证金, (略) 系统将自动锁定该笔款项。变卖成交后,本标的物竞得者的竞拍保证金将 (略) 指定账户,变卖余款由竞得者在变卖成交之日起10 (略) 指定账户(户名: (略) (略) (略) 、开户行:重庆农村商业银行巴南支行,账号## )。未能竞得拍品的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变卖活动结束后即时释放。变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变卖活动结束后即时释放。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11、依照法释【2016】18号《 (略) (略) 网络司法变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 (略) 拍标的物后, (略) 将生成相应《 (略) 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请买受人自行核对确认。
特别提醒: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 (略) 发布的《变卖公告》、《竞买须知》、《标的物调查情况表》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规则、交款方式、法律责任。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拨打有关电话咨询。
(略) :400-008-6023。
(略) (略) (略) :刘法官023-#
(略) (略) (略) 地址: (略) (略) 龙洲湾街道龙海大道2号
(略) (略) 监督电话:023-# 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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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