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伽师县夏普吐勒镇央艾日克(23)村产业配套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 (略) 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5月09日 12: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KJ-CS-2024-05
项目名称:伽师县夏普吐勒镇央艾日克(23)村产业配套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22
最高限价(元):*.22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伽师县夏普吐勒镇央艾日克(23)村产业配套项目
预算金额(元):*.22
单位:批
简要规格描述:建设防渗渠道4.93公里及配套建筑物。(具体详见施工设计图及工程量清单中的全部工作内容)。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90天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1)具有有效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投标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
(3)本单位缴纳的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单位社保缴费汇总和个人明细表)含被授权委托人;
(4)具有税务局开具依法缴纳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税收证明的良好记录(完税证明);
(5)具有2022年度或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 (略) 提供有效的银行资信证明);
(6)投标供应商参加项目领取磋商文件及投标环节期间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承诺书(自拟);
(7)针对本项目的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8)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6﹞125 号)的要求,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供应商,如在信用中国、中国 (略) 、 中国 (略)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 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 信名单(自本公告发出之时起尚在处罚期内的或限制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企业);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以招标代理或招标人查询为准);
(9)供应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含*级)及以上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须具备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拟任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和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28日至2024年05月08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线上
方式: (略) http://**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5月09日 12:0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4年05月09日 12:00 (北京时间)
地点: (略) http://**,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采购采用电子交易方式, (略) 为“ (略) (http://**)”。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电子交易活动前,应注 (略) 供应商。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前还需申领CA证书并绑定帐号。供应 (略) 注册、申领CA证书等所需的时间。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含集采机构)及供应商对不见面开评审系统的技术操作咨询,可通过http://**-e-biding自助查询,也可在政采云帮助中心常见问题解答和操作流程讲解视频中自助查询,网址为:http://**,“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版面获取操作指南,同时对自助查询无法解决的问题可通过政采云在线客服获取服务。
特别提示:
1、超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审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审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伽师县夏普吐勒镇人民政府
地 址:伽师县夏普吐勒镇人民政府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君凯杰 (略)
地 址: (略) 西域名都小区办公用房1幢A区1113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翔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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