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民县黎阳大厦资产一年租赁权第四次(独立单间)拍卖公告
受委托,我公司近期将对“富民县永定街 (略) (略) 黎阳大厦资产一年租赁权第四次(独立单间)”公开拍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基本情况
详见附件标的清单
二、竞买须知
(一)本次 (略) 上拍卖方式,在云南省公共资源 (略) “http://**”进行。
(二)竞买人须办理数字证书(CA),凭数字证书(CA)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 (略) “http://**”全程参与竞买活动。办理数字证书(CA)相关事项请咨询数字证书(CA)24小时客服热线:400-6727-666。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完全民事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自然人均可参与竞买,不接受联合竞买。
(四)报名提交资料:
1.公民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交营业执照、法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保证金缴纳汇款凭证。
(提交资料需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 (略) 选择云南省富民县“http://**”网上提交)。
(五)获取拍卖文件:竞买人可于2024年11月21日至2024年12月22日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 (略) “http://**”选择( (略) )获取拍卖文件。
(六)竞买报名:竞买人可于2024年11月21日至2024年12月22日凭数字证书(CA)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 (略) “http://**”选择( (略) ) (略) 上报名。
(七)竞买保证金
1.竞买保证金缴纳至以下账户:
开户名称:富民县政务 (略)
账号:*51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富民县支行
2.汇入保证金时需要注明标的物名称,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22日17时00分。竞买保证金采用线下交纳,须从竞买人账户以转账或电汇方式转入(交纳人名称与竞买人名称一致)。
3.竞买保证金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周六、周日银行不办理对公业务,敬请关注)交纳时间截止后,未转入指定专户的,视为未交纳保证金,不能参与此次竞买活动。
4.买受人的竞买保证金转为租赁履约保证金,在租赁合同到期后10个工作日内,退还买受人。
5.未竞买成交的竞买保证金在拍卖公示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退还至报名人本人账户。
6.买受人须在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拍卖成交款的支付。若因买受人原因逾期未缴纳成交款、未办理移交手续的违约责任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三、公告发布途径
本公告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上发布。
四、标的展示: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12月22日(09:00时-17:00时)在标的物所在地进行展示。
五、竞买资格确认
(一) (略) 上按规定提交文件资料后,采取资格预审的方式审查,具备申请条件的,将在2024年12月22日17 (略) 及委托方确认其竞买资格,未通过资格审核的 (略) 上拍卖活动。
(二)竞买人在参与交易活动时采用虚假资质或存在国有产权交易违法违规行为受到限制或禁止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等情形的,一经查实,不予退还保证金,相关行为将进行公告并录入全省公共资源交易信用体系。
六、网上拍卖时间
(一)本次拍卖活动定于2024年12月23日9时00分开始在云南省公共资源 (略) 进行。
(二)自由竞价时间:2024年12月22日9时至12月22日10时00分止。限时竞价时间:2024年12月22日10时00分。
(三) (略) 上自由竞价时长为1小时,在此期间竞买人可通过系统出价,如在此过程中只有1家竞买人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则无需再进行限时竞价,限时竞价截止时间将自动成交;如有2家或以上竞买人出价,进入限时竞价,限时竞价出价最高者为最终成交人,如限时竞价无人出价,则自由竞价出价最高者为成交人。
(四) (略) 上拍卖项目,限时竞价时长为5分钟,即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结束时间就自动延迟5分钟,显示限时竞价开始时,网上交易系统启动第一次5分钟倒计时限时竞价,竞买人应严格按照报价规则参加限时竞价;如在第一次5分钟内的任一时点有新的报价,网上交易系统即从此时点起再顺延一个5分钟,继续竞价,并按此方式不断顺延,直至无人报价后,限时竞价结束,拍卖成交。
(五)竞价方式:在云南省公共资源 (略) (https://http://**.cn), (略) : (略) , (略) 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略) 络电子竞价。竞买人取得竞价交易资格后,在自由竞价时间 (略) 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进行报价操作,按标的物的增价幅度可成倍增价。
七、拍卖成交确认方式
网上应价最高且不低于底价的竞买人为买受人。
八、签订成交确认书
网上竞价活动结 (略) 签订成交确认书。请买受人于2024年12月23日17时00分之前,买受人需携带【资格审查】提交的所有材料原件,签订成交确认书。
九、标的物移交
买受人付清全部成交款后, (略) 协助委托方将标的物移交给买受人。因拍卖标的产生的费用因拍卖标的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水、电、气、通讯、有线电视、网络服务、物业管理等)移交前由委托方承担,移交后由买受人承担。
十、其他说明
(一)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竞买人在拍卖前应充分了解标的的相关情况和瑕疵,以及可能出现的风险;
(二)拍卖成功后,买受人须在10个工作日内缴清拍卖成交款(年租金),并与委托方签订租赁合同,每层租赁面积按照测绘单位出具的实际面积为准;租赁合同的签订时间1年;
(三)通过本次拍卖取得租赁权的买受人,必须在委托方的管理下从事经营活动,必须合法、守法经营。不得从事违法违规活动,房屋不得用于危险品生产经营,不得转租给第三方。使用期内注意防火防盗,否则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将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四)买受人在不改变房屋整体结构和不影响安全的情况下,可进行装修,费用自理,安全自负;
(五)本公告若有 (略) 或未尽事宜以公告委托方解释为准;
(六)凡是参与拍卖者,请谨慎参拍,竞得人应充分考虑标的物后期经营、管理的风险,标的一旦成交,一切责任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七)其他详细资料,请向我公司索取。
联 系 人:杨女士 联系电话:*
(略)
2024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