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8月5日至8月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以对以下建设项目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691-*
传 真:0691-*
通信地址: (略) 景洪工业园区嘎栋 (略) 2号
邮编:*
一、拟审查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玉磨电铁2 (略) 架完善工程 | (略) 勐养镇曼戈龙村 | (略) 西双版纳供电局 | 新疆 (略) | (1)变电工程:在已建500kV版纳变东北角预留间隔场地扩建1个220kV出线间隔 (2)线路工程:新建220kV版茶线0.7km,新建铁塔3基 | 一、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 (一)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 主要来源于工程建设基础开挖、建筑施工和设备安装等过程,产生污染物主要包括施工扬尘、施工废水、施工噪声及施工产生的固体废物等。 (二)施工期主要环境防治措施 1、施工扬尘防治措施:对施工现场适时洒水抑尘;加强运输车辆管理;施工现场禁止焚烧固体废物等。 2、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废水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禁止向水体排放废水、倾倒垃圾。 3、声环境防治措施: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布置施工设备,合理选择施工时间;运输车辆途经村庄时,低速禁鸣等。 4、固体废物防治措施:土石方回用,无弃渣;建材废料经场地清理、分类收集、部分回收后,不能回收利用的,定期清运至指定场所处理;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清运至附近村镇垃圾收集站处置。 5、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加强施工管理、宣传教育,严格控制施工直接影响范围;杜绝随意砍伐林木、破坏农作物,猎杀野生动物;施工结束及时恢复土地原有功能、恢复植被等。 二、运行期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 (一)运行期主要环境影响 项目运行期的环境影响主要有电磁环境影响、噪声、固废, (略) 运行产生电磁环境影响,噪声主要为架 (略) 电晕噪声,固废为废旧电气设备、金具和绝缘子等。 (二)运行期主要环境防治措施 1、电磁环境影响防护措施:严格按照技术规程选择电气设备,控制配电构架高度、对地距离;施工图阶段应结 (略) 平纵断面图合理设置档距、线路经过居民区时,本项目220k (略) 若提高导线对地面(或立足平面)的高度至≥8.9m时、220kV同 (略) 若提高导线对地面(或立足平面)的高度至≥9.6m时, (略) 运行产生的电磁环境影响可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 8702-2014)规定的控制限值要求。 2、生态保护措施:塔基下实施植被恢复, (略) 沿线生态环境进行定期巡查及维护,维护植被存活率和覆盖率。 3、水环境保护措施:本项目运行不产生污废水。 4、空气环境保护措施:本项目运行期无废气产生。 5、噪声环境保护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和导线;加强导线设备减震降噪和检修维护,防止部件老化引起电晕噪声加强。开展厂界 (略) 声环境监测,确保满足相应标准要求。 6、固体废物:退运物资分类回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