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矿山超深越界测量合同
委托方(甲方):新宁略
承包方(乙方):X水工环地略
为整治矿山超深越界开采,整顿和规范矿业活动,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甲方委托乙方承担X境内持证矿山的超深越界测量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本着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X持证矿山超深越界测量
2、项目地点: X
第二条:测量技术要求和时间
1、测量技术要求:
①现行《矿山测量规范》
②《1:500、1:2017年#月#00地形图图式》
2、完成工作日期: 2017 年 12月 30 日。
第三条: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应向乙方提供矿山的测量成果资料(包括GPS测量成果、井上井下对照图、采掘工程平面图);
(2)委派专人协调、下井见证乙方测量等相关工作并在有关表格中签名。
2、乙方责任
(1)根据甲方提供的有关资料和本合同技术要求,开展各项工作;真实反映矿山超深越界开采情况。
(2)提交真实的测量成果资料。
第四条:测量工作取费及付款方式
1、测量工作取费:露天矿山17个,按 15137.00 元/矿,地下开采矿山3个,按 45616.30 元/矿,总工程款 * * * 万 * 仟 * 佰 * * * 元整(¥ ## .00) 。
2、付款方式:略后预付工程款 * * 万元整。乙方提交成果后余款一次性付清给乙方。
第五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要求支付乙方项目经费;
2、若成果检查验收不合格时,乙方根据甲方要求限定的时间内负责整改,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
3、本合同签订后,任何方擅自中途停止或解除合同均属违约,违约方向被违约方支付 * 仟元(2000.00)违约金;
第六条:附则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本着实事求是、略理;
2、本合同由双方法人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公章即生效。全部成果交略费用结算完成后,本合同终止;
3、本合同一式 * 份,甲方执 * 份,乙方执 *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略: 略:略
帐 号:18- ##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签字日期:2017年 月 日
政略门(盖章):
备案经办人(签字):
联系电话:
签字日期:2017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