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建设地 (略) 海州区韩家店镇东瓦村,地理位置坐标为东经为 121°64′34.26″E,41°95′47.13″N。本项目总投资*元,总占地面积56.1亩,用地性质为采矿用地。项目原为轮窑,现响应国家产业政策和节能减排建设蓝天过程的要求,拆除原有轮窑,在厂区内建设一条隧道窑,并新建一间封闭式原料处理车间;产能由原来的年生产*块增加至一亿块烧结标准砖。
项目东侧为林地、 (略) 环线,隔路为林地、西侧为农田、北侧为海州矿排土场;最近居民区在企东南方向60m处。项目周边3km范围内无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文化和自然遗产地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特殊环境敏感区。项目所在地无公 (略) ,用水来源为厂区自备井;项目采用雨污分流制排水方式,产生的废水仅为生活污水,全部排至旱厕自然腐熟,定期清掏作为粪肥还田;生产废水排放至循环水池,循环使用,不外排。
(略) 海州区韩家店镇东瓦村第二砖厂成立于2003年5月17日,建设轮窑,企业已于2017年10月编制了《年生产*块煤矸石烧结砖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2017年11月7 (略) 环境保护局海州分局审批,批复文号阜环海表审【2017】05 号,2018年8月22日完成验收,验收文号阜环海验字【2018】5号;企业排污许可证颁证日期为2020年6月29日,编号为:*X*D001V。现由于轮窑生产无法满足环保要求,故企业决定拆扒轮窑,在原厂区内建设一条隧道窑,并新建一间封闭式原料处理车间,产品由原来的年生产*块增加至一亿块烧结标准砖。为此,企业于2021年7月委托辽宁 (略) 编制了《年生产一亿块煤矸石烧结砖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2021年8月20 (略) 生态环境局海州区分局审批,批复文号阜环海审【2021】3号;并于2022年5月25日做排污许可证变更,审批通过。在进行现场踏勘后,现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对该企业生产线及设备、生产情况进行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