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黄龙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关于交通技术监控及边缘感知设备一期建设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略) 宝塔区中环大道与人民路交叉口东南创新大厦2002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年07月14日 10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ADC-2023-028
项目名称:黄龙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关于交通技术监控及边缘感知设备一期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9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黄龙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关于交通技术监控及边缘感知设备一期建设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9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90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其他政法、消防、检测设备 | 货物 | 1(个) | 详见采购文件 | 1,900,000.00 | 1,90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安装调试(具体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黄龙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关于交通技术监控及边缘感知设备一期建设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2) 《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 (略) 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5) 《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6)《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14〕185号。(7)《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8) (略) 财政厅关于印发《 (略) 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9)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0)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黄龙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关于交通技术监控及边缘感知设备一期建设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谈判,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近年(2021年度至2022年度任意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谈判前三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开户银行证明);(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6)书面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的书面声明;(7)截止至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供应商不得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不得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8)提供具有履行本项目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9)谈判保证金凭证及代理机构出具的谈判保证金收据;(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3年07月10日 至 2023年07月12日 ,每天上午 08:30:00 至 12:00:00 ,下午 14:30:00 至 17:00:00 (北京时间)
途径: (略) 宝塔区中环大道与人民路交叉口东南创新大厦2002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3年07月14日 10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 (略) 宝塔区中环大道与人民路交叉口东南创新大厦2002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 2023年07月14日 10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 (略) 宝塔区中环大道与人民路交叉口东南创新大厦2002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供应商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供应商鲜章的复印件1份(介绍信格式见附件) (略) (略) 宝塔区中环大道与人民路交叉口东南创新大厦2002获取。
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3、请参与本项目的供应 (略) 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 (略) 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ttp://**/)注册登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黄龙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地址: (略) 黄龙县石堡镇迎宾大道联兴家苑西南侧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延安 (略)
地址: (略) 宝塔区陕西延安新区能源大厦20F03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
延安 (略)
2023年07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