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中国石 (略) (略) 一批废矿物油转让项目(第三次) | 项目编号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4-3-12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4-3-25 |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信息发布终结。 | ||||||||||||
标的 | 标的信息 | ||||||||||||
标的名称 | 数量 | 交易保证金 | HSE保证金 | 备注 | |||||||||
废矿物油 | 一批 | 1 | 3 | ||||||||||
存放地 | (略) 老市区炼油化工总厂厂区内 | ||||||||||||
标的现状 | 以实物现状转让 | ||||||||||||
评估情况 | 评估价(元) | --- | |||||||||||
评估基准日 | --- | ||||||||||||
评估机构 | --- | ||||||||||||
转让底价 (万元) | *元(含13%增值税) | ||||||||||||
转让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中国石 (略) (略) | |||||||||||
转让方承诺 | 我方作为转让方,向甘肃省产权交 (略) (以下统称“甘交所集团”)提出申请,将我方持有的标的公开转让,由甘交所集团公开发布转让信息并组织竞价。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 | ||||||||||||
转让方决策文件 | 2022年第33期党委会纪要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中国石 (略) (略) | ||||||||||||
特别 | 1.标的均以展示的实物现状为准,甘交所集团及转让方不保证其完整性、品质,不负责技术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均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交割时以现场踏勘实物现状为准。甘交所集团及转让方无论采用何种方式对标的所做的介绍和评价(包括但不限于相关资料、图片展示及口头介绍等),仅供意向受让方参考,不构成任何担保。 3.意向受让方报名时按公告要求提供相关资质,现场踏勘提前预约,报名截止前三天不再安排现场踏勘。 | ||||||||||||
交易 | 资金交纳方式 | 钱包支付 |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1.转让标的成交后,受让方须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成交结果确认书》,在1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及《HSE合同》;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其应向甘交所集团支付的交易服务费后,余款转为部分交易价款。 2.受让方须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向甘交所集团指定银行账户一次性足额交纳交易价款;向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一次性足额交纳HSE安全生产保证金。HSE安全生产保证金待转让标的交割完毕后由转让方无息退还至受让方指定银行账户。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及相关规定,对受让方资质要求如下: 1.受让方须具有良好商业信用、财务状况及支付能力的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3.具备《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准经营危险废物HW08类代码包括900-249-08。 4.受让方必须提供本单位或合作 (略) 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须包括危险货物运输项目),使用具备危险货物经营许可证的运输单位对报废资产进行拉运,同时运输单位须提供运输事故处理应急救援预案和具备危险货物运输车辆证件、驾驶员押运员证件。 5.具备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等资格。 以上证书均需在有效期以内。 6.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标的交割 | 1.受让方须按转让方指定物资范围内进行拉运,因受让方原因未能足额拉运的视为违约。 2.受让方须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90个工作日内完成相应的环保拉运手续办理并提交转让方审核,同时须在转让方企管 (略) 场准入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因受让方原因逾期未能获得环保拉运手续的,若转让方同意延期办理,若转让方同意延期交割,受让方须按300元/日向转让方支付延期交割的违约金;若转让方不同意延期交割,转让方有权解除合同,同时受让方所交纳的HSE安全生产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转让方可重新委托甘交所集团组织挂牌。 4.受让方交割作业期间需严格按转让方要求进行,充分做好标的交割期间环保等控制工作,因违反相关环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管理要求给转让方造成损失的,由受让方承担赔偿责任。 5.标的交割期间的一切安全和环保责任均由受让方负责。受让方及其装运人员须按照转让方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标的交割,不私自进入非转让标的区域,不私自动用任何非转让标的,不原地再次转让标的,并按转让方要求完成全部拉运、现场垃圾清理拉运并承担全部全部费用。 6.受让方如不及时办理标的交割,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对其提交的相关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存在虚假记载,若存在以上情形,转让方有权扣除该意向受让方交纳的HSE安全生产保证金,并有权将该意向受让方列入中国石 (略) (略) 黑名单,被列入黑名单的意向受让方将不得参与后续中国石 (略) (略) 发布的任何项目。 2.意向受让方在咨询展示及标的交割期间,应对标的可能存在的和潜在的瑕疵进行全面评估,意向受让方一旦交纳了交易保证金及HSE安全生产保证金,即表明接受交割标的的一切现状,愿意承担一切风险和责任。 3.转让方不保证标的的合同、发票等资料的齐全性,如需上述资料,由意向受让方自行调查了解。 4.公告期内,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 (略) 络竞价方式转让;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按挂牌价与买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 5.转让标的成交前,转让方须对标的及标的存放地的安全、环保、储存条件等情况负责,若发生盗抢、自然灾害、环保投诉、人员伤亡等情况,转让方须承担相关责任。 转让标的成交后,受让方须对标的及标的存放地的安全、环保、储存条件、标的拆运等情况负责,若发生盗抢、自然灾害、环保投诉、人员伤亡等情况,受让方须承担相关责任,费用从HSE安全生产保证金扣除。 6.成交后,受让方须按转让方的相关要求自行提取所竞得的物资,所需装备、装车、运输及产生的相关费用均由受让方全部承担,并不得以中国石 (略) (略) 名义向第三方销售转让标的,若有违反,造成的一切风险和责任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7.标的的收集、运输、贮存过程除应满足环境保护相关要求外,还应符合国家安全生产、职业健康、交通运输、消防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相关要求。 8.意向受让方报名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其已完全了解并认可转让标的现状及相关情况,自愿接受转让标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包含但不限于已知或未知),认可并接受《产权交易合同(待签)》的全部条款,已认真考虑了关于标的经营、行业、市场、政策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风险。转让标的成交后,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状况或转让标的存在瑕疵等任何理由,退还转让标的或拒付成交价款。否则,视为违约,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转让方及受让方应向甘交所集团支付的交易服务费后,剩余部分作为对转让方的补偿,不足以补偿的,转让方及甘交所集团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9.意向受让方自备 (略) 络竞价,甘交所集团不提供竞价场所及设备, (略) 络等故障导致的一切风险及责任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 10.因受让方违约导致标的再次挂牌的,若二次挂牌受让价款低于本次受让价款时,该受让方还应补足差额部分。 11.其他详见《受让申请与承诺书》《受让须知》《产权交易合同(待签)》。 | ||||||||||||
交易 | 竞价规则 | 意向受让方在竞价前 (略) (http://**)的《 (略) 竞价交易规则》《 (略) 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交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意向受让方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情节严重者并将受到政府相关机构的失信联合惩戒,请审慎参与竞买。 | |||||||||||
现场展示 | --- | ||||||||||||
竞价报名 | 报名时间 | 2024-3-12 09:00:00 至 2024-3-25 17:00:00(节假日除外) | |||||||||||
报名手续 | 意向受让方应在公告规定时间内向甘交所集团提交报名资料,具体如下: 3.委托代理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5.甘交所集团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材料。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交易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2024-3-25 17:00:00,以系统到账时间为准。 2.若意向受让方未成为受让方,甘交所集团将按原渠道无息退还保证金。 (1)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因受让方原因未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报价书》《成交结果确认书》的;未在15个工作日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及《HSE合同》。 (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略) 络竞价中各意向受让方均未有效报价的。 ②意向受 (略) 络竞价等方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因受让方原因未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报价结果通知单》;未在15个工作日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及《HSE合同》的。 (3)意向受让方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转让方及甘交所集团损失的。 (4)意向受让方拒绝参与交易程序的。 (5)意向受让方故意泄露转让方及其关联企业的商业秘密并造成相关损失的。 (6)受让方未履行所签署的承诺文件之义务的。 (7)受让方未按转让方要求交割标的的。 (8)受让方对转让标的的装运及处置等过程中发生安全、环保事故的。 | ||||||||||||
竞价安排 |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 挂牌转让/网络竞价 | 增价幅度(元) | --- | |||||||||
自由竞价时间 | --- | 延时竞价周期(秒) | --- | ||||||||||
服务费 | 按《受让申请与承诺书》约定收取 | ||||||||||||
附件下载 | --- | ||||||||||||
联系 | 咨询联系人 | 联系人:王经理,联系方式:* 联系人:*经理,联系方式:* | |||||||||||
咨询电话 | 0931-* | ||||||||||||
咨询时间 | 公告期内,9:00-12:00,14:30-17:00(节假日除外) | ||||||||||||
咨询地址 | (略) 城 (略) 87号中广大厦9楼 | ||||||||||||
技术支持 | 联系人:王经理,联系方式:* | ||||||||||||
其他 | 1.甘 (略) 站http://**.cn 2.微信公众号:GSCQ45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