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泽区行政中心大楼废旧电梯公开转让交易公告
交易项目名称 | 洪泽区行政中心大楼废旧电梯公开转让 | ||||
项目编号 | ZZCQ*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3年04月28日 | 挂牌期满日期 | 2023年05月12日 | ||
批准单位 | 洪泽区财政局 | ||||
批准文件 | 1、《洪泽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审批表》 2、《区财政局关于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批复》 | ||||
转让方名称 | (略) 洪泽区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 | ||||
转让标的物概况 | 转让标的位置:洪泽区行政中心,洪泽湖大道90号 转让标的名称: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共4部 层高:1至10层 现状:在用 | ||||
标的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淮安天昊资产评估事务所 | |||
评估报告书编号 | 淮天昊评报字(2023)第022号 | ||||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 (略) 洪泽区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 | ||||
评估基准日 | 2023年3月28日 | ||||
评估价格 | 60000元 | ||||
转让底价 | 60000元 | ||||
特别事项说明 | 1、本次转让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受让方参加受让; 2、本次处置的废旧资产名称、数量及实物状况以现场勘查实物为准,转让方不对本次处置的废旧资产现状价值作出任何承诺; 3、最终成交价仅为处置资产本身价格,处置资产的拆除费、搬运费、运输费、保管费、进场车辆管理费等相关费用由受让方自行负担; 4、施工人员在操作过程中的人身安全由受让方负责; 5、受让方拆除时要加强电梯门口保护,门口大理石不可破坏,负责拆除现场保洁工作; 本公告仅为本次转让的简要说明,意向受让方在做出申请受让决定之前,应仔细了解转让方提供的相关资料及转让合同样本中相关条款要求,并在本项目挂牌期间进行相应的实地查看、进行调查和风险评估,审慎决策。 | ||||
意向受让方应具备的具体条件 | 1、意向受让方要求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须提供承诺书)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受让资金来源合法, 不得竞拍标的从事违法犯罪活动;(须提供承诺书) 4、意向受让方未被列入相关组织机构的不诚信名录;(须提供承诺书) 5、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参与本次受让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性情形;(须提供承诺书) 注:承诺书须上传到报名系统中 | ||||
备查文件 | 一、批准处置文件; 二、产权情况说明; 三、评估报告; 四、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 五、转让合同样本。 | ||||
其他说明 | 一、意向受让方须提供的申请材料(所有资料上传至报名系统资审材料中): (一)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应提供: 1、身份证(复印件); 2、“意向受让方应具备的具体条件”中须提供的材料;(原件) 3、产权意向转让登记表(原件)(格式请见附件); 4、意向人信用承诺书(原件)(格式请见附件)。 (二)意向受让方为法人应提供: 1、营利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者“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非营利法人和特别法人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2、单位基本情况介绍(原件); 3、单位内部同意参与本次受让的决策文件(原件); 4、“意向受让方应具备的具体条件”中所须提供的材料(原件); 5、产权意向转让登记表(原件)(格式请见附件); 6、意向人信用承诺书(原件)(格式请见附件)。 (三)意向受让方为非法人组织应提供: 1、非法人组织相关证明材料(如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材料复印件); 2、非法人组织基本情况介绍(原件); 3、非法人组织同意参与本次受让的决策文件(原件); 4、“意向受让方应具备的具体条件”中所须提供的材料(原件); 5、产权意向转让登记表(原件)(格式请见附件); 6、意向人信用承诺书(原件)(格式请见附件)。 注:上述所有材料(单位须加盖单位公章、自然人须按指印)。 《产权意向受让登记表》、《意向人信用承诺书》请见附件。 二、申请程序: (一)本次公开转让实行互联网交易,意向受让方在公告期内登录易交易平台(http://**)进行注册报名。 注册会员您可以参考:如何注册会员? 项目报名您可以参考:e如何报名? 报名时,需要上传公告“其他说明”中第一条意向受让方须提供的申请材料进行网上报名。 具体操作详见报名如何上传附件:报名如何上传附件; 如在系统使用过程中存有操作问题,可咨询易交易400客服,联系电话:* (二)公告期满,交易中心将会同转让方根据意向受让方所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交易中心将在易交易平台上发布资格审查通知。 (三)如征集到多名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用网络竞价的方式确定受让方。若只征集到一名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以不低于转让底价的价格与意向受让方协议转让。 (四)保证金及价款支付: 1、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须按交易中心发给的“资格审查合格通知”所要求的保证金缴纳方式和缴纳期限,支付保证金7000元以确定正式参加受让,逾期则视为放弃。 2、意向受让方在被最终确定为受让人之日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定 《资产转让合同》,受让方应于合同生效后按相关规定支付成交价款。 3、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次转让所涉资产评估报告及其所披露内容,已完成对本次转让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次资产转让公告内容及转让标的物全部现状,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本次转让标的物的全部内容为由拒签资产转让合同或拒付交易价款或放弃受让或退还转让标的,否则视为违约,须承担相关的全部违约责任,交易中心有权将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作为违约金。 (五)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 (略) 物价局《省物价局 (略) 国有产权交易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苏价费﹝2017﹞231号文件向转让方和受让方收取产权交易服务费。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孙女士(交易中心) | 孙女士(转让方) | ||
联系电话 | 0517-* | 0517-* |
洪泽区行政中心大楼废旧电梯公开转让交易公告
交易项目名称 | 洪泽区行政中心大楼废旧电梯公开转让 | ||||
项目编号 | ZZCQ*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3年04月28日 | 挂牌期满日期 | 2023年05月12日 | ||
批准单位 | 洪泽区财政局 | ||||
批准文件 | 1、《洪泽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审批表》 2、《区财政局关于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批复》 | ||||
转让方名称 | (略) 洪泽区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 | ||||
转让标的物概况 | 转让标的位置:洪泽区行政中心,洪泽湖大道90号 转让标的名称: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共4部 层高:1至10层 现状:在用 | ||||
标的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淮安天昊资产评估事务所 | |||
评估报告书编号 | 淮天昊评报字(2023)第022号 | ||||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 (略) 洪泽区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 | ||||
评估基准日 | 2023年3月28日 | ||||
评估价格 | 60000元 | ||||
转让底价 | 60000元 | ||||
特别事项说明 | 1、本次转让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受让方参加受让; 2、本次处置的废旧资产名称、数量及实物状况以现场勘查实物为准,转让方不对本次处置的废旧资产现状价值作出任何承诺; 3、最终成交价仅为处置资产本身价格,处置资产的拆除费、搬运费、运输费、保管费、进场车辆管理费等相关费用由受让方自行负担; 4、施工人员在操作过程中的人身安全由受让方负责; 5、受让方拆除时要加强电梯门口保护,门口大理石不可破坏,负责拆除现场保洁工作; 本公告仅为本次转让的简要说明,意向受让方在做出申请受让决定之前,应仔细了解转让方提供的相关资料及转让合同样本中相关条款要求,并在本项目挂牌期间进行相应的实地查看、进行调查和风险评估,审慎决策。 | ||||
意向受让方应具备的具体条件 | 1、意向受让方要求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须提供承诺书)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受让资金来源合法, 不得竞拍标的从事违法犯罪活动;(须提供承诺书) 4、意向受让方未被列入相关组织机构的不诚信名录;(须提供承诺书) 5、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参与本次受让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性情形;(须提供承诺书) 注:承诺书须上传到报名系统中 | ||||
备查文件 | 一、批准处置文件; 二、产权情况说明; 三、评估报告; 四、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 五、转让合同样本。 | ||||
其他说明 | 一、意向受让方须提供的申请材料(所有资料上传至报名系统资审材料中): (一)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应提供: 1、身份证(复印件); 2、“意向受让方应具备的具体条件”中须提供的材料;(原件) 3、产权意向转让登记表(原件)(格式请见附件); 4、意向人信用承诺书(原件)(格式请见附件)。 (二)意向受让方为法人应提供: 1、营利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者“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非营利法人和特别法人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2、单位基本情况介绍(原件); 3、单位内部同意参与本次受让的决策文件(原件); 4、“意向受让方应具备的具体条件”中所须提供的材料(原件); 5、产权意向转让登记表(原件)(格式请见附件); 6、意向人信用承诺书(原件)(格式请见附件)。 (三)意向受让方为非法人组织应提供: 1、非法人组织相关证明材料(如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材料复印件); 2、非法人组织基本情况介绍(原件); 3、非法人组织同意参与本次受让的决策文件(原件); 4、“意向受让方应具备的具体条件”中所须提供的材料(原件); 5、产权意向转让登记表(原件)(格式请见附件); 6、意向人信用承诺书(原件)(格式请见附件)。 注:上述所有材料(单位须加盖单位公章、自然人须按指印)。 《产权意向受让登记表》、《意向人信用承诺书》请见附件。 二、申请程序: (一)本次公开转让实行互联网交易,意向受让方在公告期内登录易交易平台(http://**)进行注册报名。 注册会员您可以参考:如何注册会员? 项目报名您可以参考:e如何报名? 报名时,需要上传公告“其他说明”中第一条意向受让方须提供的申请材料进行网上报名。 具体操作详见报名如何上传附件:报名如何上传附件; 如在系统使用过程中存有操作问题,可咨询易交易400客服,联系电话:* (二)公告期满,交易中心将会同转让方根据意向受让方所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交易中心将在易交易平台上发布资格审查通知。 (三)如征集到多名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用网络竞价的方式确定受让方。若只征集到一名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以不低于转让底价的价格与意向受让方协议转让。 (四)保证金及价款支付: 1、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须按交易中心发给的“资格审查合格通知”所要求的保证金缴纳方式和缴纳期限,支付保证金7000元以确定正式参加受让,逾期则视为放弃。 2、意向受让方在被最终确定为受让人之日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定 《资产转让合同》,受让方应于合同生效后按相关规定支付成交价款。 3、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次转让所涉资产评估报告及其所披露内容,已完成对本次转让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次资产转让公告内容及转让标的物全部现状,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本次转让标的物的全部内容为由拒签资产转让合同或拒付交易价款或放弃受让或退还转让标的,否则视为违约,须承担相关的全部违约责任,交易中心有权将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作为违约金。 (五)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 (略) 物价局《省物价局 (略) 国有产权交易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苏价费﹝2017﹞231号文件向转让方和受让方收取产权交易服务费。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孙女士(交易中心) | 孙女士(转让方) | ||
联系电话 | 0517-* | 05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