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制定有关工作的通知》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制定有关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 (略) 需开展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制定有关工作,现面向社会公开采购具有开展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制定资质的技术服务单位,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略) 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制定有关工作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及报名方式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承担过同类型项目编制服务工作经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履行合同所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能提供良好技术支持与服务。
(二)投标人具有省级(含)以上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部门(或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出具的土地评估机构备案函。
(三)如有意承接该项业务的技术单位,请将报价单专人送达或 (略) 自然资源局开发利用股105办公室(报价单需用文件袋密封,并在封口处盖技术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四)报名时间:2024年7月9日至2024年7月15日17:00前。地址: (略) 荔城 (略) (略) 自然资源局105办公室。收件人:开发利用股,联系电话:0773-*。
(略) 自然资源局
2024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