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 疑 人: 承 (略)
地 址: (略) 双滦区碧桂园朗悦湾12号
法定代表人: /
委托代理人: 王路友 电话: *
承 (略) :
我中心于2024年 (略) 邮寄钦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17号学生公寓楼卫生间、洗漱间、阳台设备采购及安装(*-*-CGZX)的质疑函。针对所提出的质疑事项,答复如下:
质疑事项:贵公司质疑成交供应商(广西 (略) )标的物“喷淋花洒”、“洗手盆龙头”未取得节能产品认证证书,不符合政府采购要求。
答复:经原谈判小组复核,“洗手盆龙头”属于政府采购强制节能产品,但经与成交供应商(广西 (略) )和采购人(钦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核实,该产品无法满足节能认证要求,故贵公司质疑事项部分成立。
贵公司如对本次答复不满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相关规定,有向财政部门投诉的权利。
感谢贵公司对本项目采购活动的监督与支持!
附: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答复书回执
(略) 政府采购中心
2024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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