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河区宁河镇任汉村村内老年日间照料中心用餐代运营项目
发布时间:2023-02-16 09:30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项目发布区域
发布区域 | 宁河镇/任汉村 |
招标方信息
招标方名称 | (略) 宁河区宁河镇任汉村村民委员会 | 企业性质 | |
地址 | (略) 宁河区宁河镇任汉村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王蕾 |
项目周期 | 1年 | ||
招标类别 | 服务类 | 农用项目 | 否 |
资金性质 | 集体 | 资金来源 | 其他* |
转出信息
项目名称 | 宁河区宁河镇任汉村村内老年日间照料中心用餐代运营项目 | ||
挂牌价格 | *.00元/年 | 支付方式 | 分期付款,分期付款方式:以签订的书面合同为准 |
投标方条件 | 面向宁河区有“餐饮服务、养生保健服务、养老服务” (略) | ||
其他描述 | 任汉村老年日间照料用餐中心代运营(具体内容以招标方提供的合同为准)。任汉村老年日间照料用餐中心承包方需要负责以下事项:1、日照中心承包方负责每月工作日用餐:每天午餐及晚餐。2、如遇老年人无法到日照中心用餐,承包方工作人员负责送餐入户。3、日照中心承包方提供用餐服务的每餐标准:每餐每道菜内肉类(包含猪、鸡、牛、羊)每人定额不少于75g;鱼类:要求种类尽量丰富且每周不重复,鲅鱼每餐每人1条,带鱼每餐每人不少于150g;蛋类:每人每餐每菜不少于70g;主食:要求供应量需要用餐人员吃饱。运营期间每周需提前三天拟好食谱送至村委会审核。若村委会对食谱存在意见,需及时修改直至审核通过。4、日间照料中心承包方低偿服务收费取得的收入,除食品类原材料采购支出外,原则上在上述文件要求的支出范围内使用。5、日间照料中心承包方获取的财政建设补贴,应用于完善中心设施建设,不得做其他用途。6、日间照料中心承包方要建立专账,明确记载各项收支情况;村委会有权每月对账目进行审核并公示。7、日照中心承包方每月制定4次适合老人的活动,活动面向全村60周岁及以上人群。活动内容包括心理讲座、健康讲座、幸福观影、爱心理发、免费体检等,需每月向村委会提供活动记录、活动佐证。8、日照中心承包方为老年人打造干净舒适的环境,提供无公害“幸福菜”。9、承包方负责承担老年日照用餐中心运营产生的一切水费、电费、燃气费、取暖费、网费以及后期工程产生的费用等。10、村委会每月对日照中心服务情况进行督查评判,承包方及其工作人员负责但不限于日照中心内装修、装饰、各种设施的维护,使用期间如有损坏由承包方进行维修。合同到期后,承包方若将设施损坏或丢失,需按照原价赔偿。合同终止后老年日照用餐中心内物品全部归村委会所有。11、村委会按月支付承包费用,每月10日前支付承包费用。如因疫情或承包方自身原因暂停营业期间村委会不支付承包费,承包方可与村委会协商延期,承包费的给付以实际运营时间为准。用餐人员每月1日前缴纳餐费150元/人/月,由承包方自行收取。12、如遇老人在日照中心出现跌倒、突发疾病等意外,承包方及日照中心工作人员有义务辅助老人及时就医,并第一时间联系其家属,告知村委会。村委会不负责其他事项,且不承担任何责任。13、村内70周岁以上人员可享受日照中心就餐服务(村委会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年龄限制进行调整),承包方需要保证就餐人员的用餐权利,低于5人用餐时,村委会与承包方终止合同。14、每餐餐食以老年人容易消化的菜品为主,芹菜、葱头等不容易咀嚼类蔬菜必须先焯水,再进行下一步烹饪,村委会对老年日间照料用餐中心不定期巡查督查,发现问题承包方必须立即整改。承包期间,若出现食品安全问题或上级相关单位要求整改,承包方与村委会协商后进行整改。若承包方停止配餐服务,需与村委会进行协调征得村委会同意,若时间超过7天,自整改结束后承包期限向后顺延,直至服务期满12个月。15、承包方负责督促日照中心工作人员每天打扫干净日照中心活动室、棋牌室、厨房、餐厅、广场卫生。工作人员必须注意个人卫生,且所有食材必须保证新鲜干净。如出现因就餐引起的食物中毒由承包方负全部责任。16、运营费用由国家及有关单位和部门提供,如国家及有关单位和部门停拨此项款项时,合同自行终止。17、以上未注明事宜最终解释权归村委会所有。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
缴纳形式 | 电汇 | 交易保证金(元) | 10000.00 |
挂牌期满,处理方式 | 信息发布终结 | ||
交易方式 | 阶梯竞价 | ||
阶梯价 | 1000 | ||
挂牌期 | 5 | ||
价款划入账号 | ** | ||
账户名称 | 天津农 (略) | 开户银行 | 中国 (略) 天津黑牛城东道支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