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县白岩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生产加工线项目拟批复
经审议,我局拟批准《桃源县白岩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生产加工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 (略) 生态环境局桃源分局 邮编:*
联系电话:073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做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桃源县白岩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生产加工线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桃源县九溪镇白岩村、凉桥村、青华村、官坪村、围坪村,双溪口镇幸福岗村,漆河镇列*桥村 |
建设单位 | 葛洲坝(桃源) (略) |
评价机构 | 湖南大 (略) |
项目概况 | 本项 (略) 桃源县九溪镇白岩村、凉桥村、青华村、官坪村、围坪村,双溪口镇幸福岗村,漆河镇列*桥村。该项目总用地面积*平方米,总建筑面积*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矿区配套的首端加工区、矿石输送廊道及末端加工区。施工主要包括破碎车间、筛分车间、制砂车间、成品储存及发运车间、生产控制调度中心、临时堆棚、首尾 (略) 、行政办公楼、员工宿舍、给排水、供配电、供气、场地硬化、绿化消防等生产生活配套设施的建设。同时购置和安装给料机、破碎机、制砂机、胶带输送机等设施设备。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运营期: 废气:破碎工序产生的粉尘经负压收集后经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二级标准;筛分工序产生的粉尘经负压收集后经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15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表2中二级标准;原料装卸、廊道输送、成品堆场等生产工序会有无组织粉尘产生,无组织粉尘通过加强车间密闭、设置全封闭式输送廊道、采用喷雾降尘等措施,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废水:项目废水主要为车辆清洗废水、员工生活废水。车辆清洗废水经过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不外排;员工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项目周边农灌,不外排。项目实施雨污分流,厂区设置截水沟,三级沉淀池对初期雨水进行收集、回用,后期雨水引入就近沟渠后达标外排。 噪声:选用环保低噪型设备;做好相应的设备基础减震措施,高噪声设备加装隔声罩;加强设备维修和日常维护,使各设备均处于正常良好状态运行;优化平面布局,高噪声设备 (略) 尽量远离居民敏感点;长距离输送廊道由山上往山下布置,由高到低靠重力输送,廊道中间点需设置的传送动力机械应尽量布置在远离居民敏感点的地方。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 固废:固体废物主要为沉淀池沉渣、生活垃圾、废润滑油等。设置沉渣堆放区,沉淀池沉渣作为项目矿区回填复垦使用;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废润滑油属于危险废物,设置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