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现将我厅于**日 (略) 轨道交通3号线一期工程110kV花溪南主变电所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日—**日(7个工作日)。联系电话:0851-*/*( (略) 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B1区生态环境厅窗口)传真:0851-*通讯地址: (略) 南明区遵义路2 (略) 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B1区生态环境厅窗口邮编:*
1、建设项目名称 | (略) 轨道交通3号线一期工程110kV花溪南主变电所工程 |
2、建设地点 | 贵安新区、 (略) 花溪区 |
3、建设单位名称 | (略) 公共交通 (略) |
4、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中冶 (略) |
5、受理日期 | **日 |
6、环境影响报告表 | (略) 轨道交通3号线一期工程110kV花溪南主变电所工程(公示版)(2).pdf |
7、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 (略) 生态环境厅辐射处:0851-* (略) 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B1区生态环境厅窗口: 0851-*(反馈时间:自本公示生成后7个工作日内)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