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略) 2023年电子政务外网点位租用 | ||
品目 | 服务/租赁服务(不带操作员)/其他租赁服务,服务/信息技术服务/其他信息技术服务 | ||
采购单位 | (略) 大数据发展管理局 | ||
行政区域 | (略) | 公告时间 | 2023年07月20日15:58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3年07月21日至2023年07月27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下午:15:0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西藏 (略) 林聚路30号圣安大酒店4楼第二会议室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3年07月31日15:3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西藏 (略) 林聚路30号圣安大酒店4楼第二会议室 | ||
预算金额 | ¥83.*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任女士 | ||
项目联系电话 | 0891-* | ||
采购单位 | (略) 大数据发展管理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高新区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黄先生 0891-* | ||
代理机构名称 |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西藏 (略) 林聚路30号圣安大酒店3楼3-1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任女士 0891-* |
项目概况
(略) 2023年电子政务外网点位租用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西藏 (略) 林聚路30号圣安大酒店三楼3-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7月31日 15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zyd2023-020
项目名称: (略) 2023年电子政务外网点位租用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3.*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83.*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 接入单位名称 | 带宽 | 条数 | 时间要求 |
1 | 市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局 | 200M | 1 | 5个工作日内建设完成并开通使用。 |
2 | 烈士陵园管理站 | 20M | 1 | |
3 | (略) | 20M | 1 | |
4 | SOS儿童村 | 20M | 1 | |
5 | (略) | 20M | 1 | |
6 | 市救助管理站 | 20M | 1 | |
7 | (略) 就业局 | 20M | 1 | |
8 | (略) (略) 场 | 20M | 1 | |
9 | (略) 第一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 20M | 1 | |
10 | 驻北京办事处 | 20M | 1 | 跨省,15个工作日内建设完成并开通使用。 |
合同签订后在规定时间内建设完成上述10个点位并开通使用( (略) 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局需实现主备链路自动切换),如若成交人不能如期完成上述点位的开通使用,采购人有权与其解除合同并要求其承担违约金,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 技术规范书”)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7月21日 至 2023年07月27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西藏 (略) 林聚路30号圣安大酒店三楼3-1室
方式:请持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含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向采购代理机构了解有关信息并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售价:¥30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7月31日 15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西藏 (略) 林聚路30号圣安大酒店4楼第二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7月31日 15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西藏 (略) 林聚路30号圣安大酒店4楼第二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出现以下情形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响应文件:
(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
(3)未按照本邀请函要求或者未按照合法渠道获得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
2.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按照<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2)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3)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4)按照<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 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5)政府采购属于节能清单和环境标志清单中的产品时,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采购节能清单和环境标志清单所列的节能和环境标志产品。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大数据发展管理局
地址: (略) 高新区
联系方式:黄先生 08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地 址:西藏 (略) 林聚路30号圣安大酒店3楼3-1室
联系方式:任女士 08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任女士
电 话: 08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