庐江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庐自然资规公告[2024]13号) 【信息时间: 2024/12/25 阅读次数: 】 | |||||||||||||||||||||||||||
庐江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庐自然资规公告〔2024〕1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 (略) 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第39号令)、《 (略) 国有建设用 (略) 上交易规则(试行)》等相关规定, (略) 土地管理委员会批准,庐江县自然资 (略) 决定采取拍卖方式出让下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
备注:宗地面积以实测为准,宗地规划指标详见地块规划设计文件。 土地成交或取消供应后,由市自然资 (略) 在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竞得土地竞买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计利息)。 二、竞买人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企业法人均可申请参加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活动(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窗体顶端 竞买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同一企 (略) ,不得参加同一宗地的竞买。竞买人须就此作出书面承诺。 书面承诺须明确:竞得土地后,如有上述情况的举报和投诉,经市自然资 (略) (略) 场监管部门等相关部门查实后,无条件接受取消土地竞得资格、一年内不得报 (略) 范围内土地 (略) 理。 三、竞买约定 1.提交竞买申请前,竞买申请人应对出让宗地进行实地踏勘,全面了解出让文件和宗地现状;对出让文件和宗地现状有疑问的,应在竞买申请前向庐江县自然资 (略) 书面提出。 2.竞买申请人一旦提出竞买申请,即视为对出让文件内容清楚并自愿受其约束,对宗地现状无异议。竞买申请人竞得出让宗地后,不得以该宗地的出让文件和现状异议对成交结果及所签署的相关文件提出抗辩。 四、竞买登记 1、所有申请参与竞买上述公告中地块的意向竞买人, (略) 自然资 (略) (略) 站、 (略) (略) 站 (略) (略) 站中下载《 (略) 国有建设用 (略) 上交易规则(试行)》、《 (略) 土地交易系统操作手册》,并认真阅读。申请参与竞买上述公告中地块的竞买人均视为自愿接受《 (略) 国有建设用 (略) 上交易规则(试行)》、《 (略) 土地交易系统操作手册》、出让公告和出让文件中所有规则的约束、按照交易规则进行操作并接受交易的最终结果。 2、凡申请参加竞买上述公告中地块的竞买人,须取得 (略) 企业库资格,首次登录须办理入库手续,办理入库不收取任何费用,入库办理流程请参见 (略) 网站(http://**)“办事指南”栏目中的“投标人”--“主体库登记”--“主体库登记服务指南”。联合申请的,所有联合体成员均需要依上述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3、2024年12月25日至2025年1月14日,申请人凭数字证书(CA) (略) 上交易系统点击所要参与竞买的地块,在线上传《竞买申请书》等报名资料后,携带竞买地块所要求提交的书面资料,到 (略) 土地交易部2楼224室进行资格预审。在申请时须提交《网上交易承诺书》。 4、申请人可 (略) 自然资 (略) (略) 站或 (略) (略) 站或安徽合肥公 (略) (略) (略) 上交易系统, (略) 上 (略) 址http://**登录。如有疑问,可致电0551-*进行咨询。网上交易系统务必使用IE9、IE10、IE11浏览器登录、使用,否则可能导致异常。 5、竞买保证金缴纳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月14日16∶00。交纳竞买保证金须 (略) 自然资 (略) 保证金专户,保证金以实际到帐为准。 名称: (略) 自然资 (略) 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中信银行合肥分行营业部 帐号将在报名资格预审 (略) 上交易系统中自动产生。特别提示:系统会针对每宗地的每家竞买人生成唯一的保证金帐号,竞买人须详细验证并按时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 6、竞买人须在竞买保证金缴纳后,应提交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 五、竞买须知 本次公告地块拍卖起始时间为2025年1月17日,具体场次安排另行通知。以上时间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竞买人(授权委托人)携带公章、《竞买资格确认通知书》等资料准时到达现场。若竞买成功,竞得人与地块所在地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现场签署《成交确认书》。《成交确认书》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公布出让结果。 六、其他 1、竞买人参与商住用地土地拍卖,不得接受其股东违规对其提供借款、转贷、担保或其他相关融资便利等。购地资金不得直接或间接使用金融机构各类融资资金,购地资金不得使用其他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的借款,购地资金不得使用参与竞买企业的非房地产企业融资等。竞买人须说明资金来源情况,在报名时须提交《商品住房资金来源情况申报表》、《承诺书》及相关证明材料。竞得人在缴清所有土地出让金后7个工作日内,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鉴证的《商住用地交易资金来源情况申报表》及审计报告。由市自然资 (略) 会同地方金融 (略) 等部门审核,经审核,竞得人资金来源违反规定的按照《 (略) 自然资 (略) 关于加强商住用地开发资质和购地资金审查等有关工作的通知》(合自然资规发〔2021〕250号)要 (略) 理。 2、竞买人在办理竞买登记手续时,须书面提交已认真查阅该地块相关资料,对地块现状(含地上、地面、地下现状,以及地 (略) 、供水、供电、供气、排水、通讯、围挡等基础配套现状,以及经批准保留建筑物的规划要求与成本情况)已充分了解,且愿意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后30日内现状接收土地,签订《宗地移交确认书》,且不以对地块现状有异议为由对成交结果及所签署的相关文件提出抗辩的承诺。 3、竞得人须在土地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出让合同的同时,竞得人须向地块所在地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提交书面承诺(承诺将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承诺内容为:愿意认真履行法定义务和合同约定义务,在无正当理由不履行义务时,无条件接受出让人按国家、省、市相关规定予以失信惩戒)。逾期未签订合同或未同时提交书面承诺的,终止供地,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 4、竞买人在竞买申请书中自行 (略) 的,竞得后应由竞得人在3个月内与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地块所在地政府或管委会三方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合同予以明确。 5、如供地条件中有要求竞得人自持房屋条款,自持房屋的位置、分摊占地的界线、用途和计容建筑面积, (略) 土委会2016年第七次主任(扩大)会议纪要的规定。即:由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会同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部门、地方政府( (略) 管委会)在批准的规划设计方案中明确。自持房屋在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时,应土地使用权人申请,可登记在土地使 (略) 或对其100% (略) 名下。 6、如地块招拍挂文件或出让公告中有要求竞得人同步修建配套建设项目,应由竞得人与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地块所在地政府或管委会三方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合同明确:①规划设计条件要求单独用地的,要在规划设计方案中明确用地面积、建筑面积和具体要求;规划设计条件不要求单独用地的,要在规划设计方案中明确建筑面积和具体要求。②同步修建的配套建设项目,建成并经竣工验收合格后,要无偿移交地块所在地政府 (略) 管委会,不动产产权须直接登记至地块所在地政府 (略) 管委会指定单位,涉及的所有税费由竞得人负责缴纳。 7、竞得人可在签订出让合同后30日内付清全部土地成交价款,也可分期付款。如分期付款,竞得人须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30日内付至土地出让金总额的50%,剩余价款可在3个月内缴清。 8、①竞得人须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后8个月内开工建设。②竣工(结构封顶)时间的确定, (略) 土委会2017年第11次主任(扩大)会议纪要明确的标准和要求。③如未按期开工或竣工(结构封顶),根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由地方政府( (略) 管委会)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按合政〔2014〕31号文件要求,进行 (略) 置。④竞得人须按《 (略)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 (略) 房地产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合政办〔2014〕12号)第一款规定按时向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书面报告开工和竣工(结构封顶)相关事项,并在《建设项目规划方案公示牌》中载明开工、竣工(结构封顶)时间。 9、①竞得人在实施建设项目规划建设和运营改造等时,须严格执行2017年10月1日开始实施的《 (略) 绿色建筑发展条例》规定,以及地块规划设计条件中明确的绿色建筑等级以及技术指标要求。此款由地块所在地政府( (略) 管委会)会同城乡建设部门负责监督落实。②如地块用途含有居住用途,竞得人须按规划设计条件和批准的规划方案要求建设居家养老服务用房和设施,居家养老服务用房和设施应当设置在三层以下,并在建筑一层设置独立的出入口、电梯和无障碍坡道,方便老年人出入和活动,满足通风和日照等条件。配套建设的养老服务设施和托育服务设施应执行《关于印发<城 (略) 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实施细则>和<城 (略) 配套建设托育服务设施实施细则>的通知》(建标〔2022〕60号)有关要求。③如地块用途含有居住用途,竞得人须按规划设计条件和批准的规划方案要求建设文体活动室及室外文体活动场地,并充分利用地块内空间资源,嵌入式布置体育运动设施和场地。④竞得人须按规划设计条件和批准的规划方案要求进行建设,公服配套设施须与首期住宅同步建设、同步交付。此款由地块所在地政府、 (略) 管委会负责监督落实。 10、①对于未列入容积率计算的地下部分不得作为住宅面积对外销售。具体由发展和改革部门会同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并监督落实。②如地块用途含有居住(包括人才公寓)用途,竞得人须严格执行《关于进 (略) (略) 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合政办〔2016〕43号),项目内所建居住房屋办理预售时,不得拒绝公积金贷款购房。③经营性住宅用地全面实行“交房即发证”,竞得人须严格执行《 (略) 全面推行新建商品房“交房即发证”工作方案》(合自然资规发〔2022〕309号)相关规定。 11、庐江县人民政府、庐江县自然资 (略) 在土地出让合同签订后30日内,向竞得人办理土地现状交付手续。 12、出让金缴纳截止日期为法定节假日的,顺延至法定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13、庐江县自然资 (略) 对本公告保留解释权,以上事项如有变更,一律以安徽合肥公 (略) 场网发布的通知或公告为准。 (略) (略) 场地址: (略) (略) (略) 2588号(徽州大 (略) 交口)。详情请登 (略) 场网及安徽合肥公 (略) 场网 http://** 领取出让文件及竞买申请、报名地址:庐江县庐城 (略) 西侧、 (略) 北侧,庐江县自然资 (略) 三楼自然资源所有者权益与开发利用科。 地块咨询电话:庐江县:蔡永川 0551-* 出让文件领取联系电话:蔡永川 0551-* ????????????????????????????????????????????庐江县自然资 (略) ??????????????????????????????? (略) ????????????????????????????????? 2024年12月25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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