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 * 年1月30日— * 年2 (略) 对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 * 年2月11日— * 年2月17日(7日)
(略) 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 (略) 政复议法》和《中华 (略) 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 (略) 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 (略) 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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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 环评文件名称 | 文号 | 时间 |
1 | 周口市益 (略) 年产 * 万盒外用保健贴改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 周环审〔 * 〕11号 | *** |
2 | 太康县 (略) 年回收1万吨废旧电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 周环审〔 * 〕12号 | *** |
3 | (略) 新增数字减影血管造影机应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 周环审〔 * 〕13号 | *** |
周环审 *** 号.pdf
周环审[ * ]13号 .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