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氏县农田灌溉设施建设项目(一期)EPC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元氏县农田灌溉设施建设项目(一期)EPC已由元氏县行政审批局 以 关于元氏县农田灌溉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元行审审字 (2023) 79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元氏县农业农村局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元氏县农业农村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元氏县农田灌溉设施建设项目(一期)EPC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元氏县农田灌溉设施建设项目(一期)EPC
2.2建设地点:元氏县苏阳乡;
2.3工程概况:对苏阳乡万花山周边进行建设,元氏县农田灌溉设施建设项目(一期)EPC主要建设农田灌溉设施,敷设灌溉管网,修复及提升蓄水工程以及田间基础设施提升等。
2.4 质量标准:
勘察、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工程各方面的需求,并达到现行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2.5 计划工期:2个月,其中:勘察:5日历天;设计服务期限:15日历天。
2.6 招标范围:
本工程未开工建设。本次招标范围为本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2.7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 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 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履行合同的财务能力,诚信合法经营,没有失信与违法记录。
3.1.2、勘察资质:须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类*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能力;
3.1.3、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级 (略) 政行业(道路工程、给水工程)设计*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1.4、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施工能力。
3.1.5、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为(投标联合体的牵头单位)拟派往的负责人;拟派施工负责人: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项目负责人应注册在本单位)(建造师临时证书无效),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类),证书在有效期内,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拟派勘察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须为勘察单位人员);设计负责人(应为设计单位人员)应具备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
注:项目经理、项目勘察、设计负责人不得互相兼任。
3.1.6、项目经理(兼项目施工负责人)应提供在本单位近半年(2023 年02 月至 2023 年07 月) 的养老保险证明。
3.1.7、信誉要求: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 (法〔2016〕285号)
及相关文件要求,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成员)应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 ”网站查询到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及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将否决其投标。
3.1.8、 其他要求: ①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 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违反本款规定 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人数不得超过3家 (含3家) ,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名方的权利义务: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企业,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分工认定,牵头人对招标范围内的勘察、设计、施工总负责。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各成员共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 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 )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 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 年09月04 日 00:00至 2023年09月08 日 23:59 (北京时间,下 同) ,请同时登录“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网上发布后即认为所有潜在投标人领取了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潜在投标人如未从“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 自行承担责任。本项目技术部分(承包人建议书、承包人实施方案)采用暗标方式。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注: “ (略) 公共资源交易的各方主体,请于网上发布的招标公告时间内, (略) 公共资源交 易平台 (http://110.249.147.67/G2/) ,按照 “主体注册操作手册 ”进行相关信息注册、上传有关附件 (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主体注册咨询电话:0311-*。因投标单位自身的原因,出现未能在有效时间内进行注册、确认投标等问题而造成的后果, 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可免费查看、下载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 年09月25日 09时 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8888)递交加密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 (略) 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 ”上发布。(除上述公告发布媒介外,我公司不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介上发布任何招标采购信息,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 以我公司为招标主体的招标采购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 。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元氏县农业农村局
地 址:元氏县常山路101号
联系人:李娟英
电 话:0311-*
招标代理机构: 邢台弘毅工程 (略)
地址: (略) 信都区公园东街园林小区商住综合楼1#楼三层309室
联 系 人:张志珍
联系电话:0319-*
8. 郑重公告
(略) 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推进四大行业领域整治实施方案》和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 室《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工作方案》 (略) 行政审批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招投标推 进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的通知》要求:为贯彻落实 (略) 、市委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工作要 求,推进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整治,不断提高建设领 (略) 场各方主体安全感、满意度,重点排查招投标 领域六个方面问题 :一是投标人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挂靠或借用资质投标等恶意竞标行为 ;二 是投标人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转让中标项目等强揽工程行为 ;三是招 标人在招标文件 中设置不合理的条件, 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招标人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四是投 标人与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或者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的手段谋取中标 ;五是招标代理机构代理行为不规范、代理人员非专职专业人员 ;六是评标专家评标行为不规范、不客观、不公正履行职务。发现恶意竞标等涉黑涉恶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报告行政监督部门及公安等有关部门
招标文件如下:3.元氏县农田灌溉设施建设项目(一期)EPC.HB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