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建设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 (略) 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 * 〕4号)以及其他有关规定,我局受理了以下建设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 日- * 日( * 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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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略) 市 (略) 区李渡太白大道3号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验收监测(调查)单位
受理日期
1
己 * 酸扩建项目(II期)
(略) 市白涛化工园区
(略)
(略) 环科源 (略)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验收监测(调查)报告书、表全本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 (略) 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