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项目名称: (略) 普法中心(原文化教育基地)改造项目,项目编号:ZJZX-(2024)公字1002号。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下列资格要求,并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合格的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2或2023 年度财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至少一个月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等,或提供资格承诺函)。
C.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相关信息一览表,或提供资格承诺函,见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
D.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相关材料,或提供资格承诺函】。
E.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承诺函第11条,信用查询,或提供资格承诺函见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
F.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1) (略) (略) 《关于进一步降低政府采购活动成本减轻政府采购供应商负担的通知》的文件要求,以上B-E的资格条件采取“信用承诺制”,即上述B-E要求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可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在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时无需再提供与上述四项相关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作虚假承诺。供应商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只接受中小微企业投标。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二、领取招标文件及注意事项
1、时间:2024年10月24日至2024年10月31日,北京时间上午9:00至11:30,北京时间下午2:30至5:30;(节假日不休息)。
2、地点: (略) ( (略) (略) (略) 万科蓝山146幢三楼)
联系人:褚先生 联系电话:*。
供应商见公告后前往上述地址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工本费500元);本项目资格后审,报名和领取招标文件不代表供应商资格审查合格。
三、招标范围及要求:本次招标内容 (略) (略) 普法中心(原文化教育基地)改造项目项目,项目包括1标段基础改造及设备和2标段展陈改造,1、2标段分别单独签署合同;预算为1标段基础改造及设备*.00元,2标段展陈改造*.00元;工期20天。详细内容及要求见本招标文件第四部分。
四、采购人、采购方式及中标人数量
1、采购人: (略) 经 (略) (略)
联系人:臧杰星 联系电话:*
地 址: (略) 经济技 (略) 金港大道90号
2、本次采购采用公开招标方式;
3、本次采购确定的中标人数量:每标段1名(同一单位可以兼中各标段)。
五、投标保证金
免交投标保证金,降低投标成本。
六、投标及开标地点: (略) 经 (略) (略) ( (略) 经济技 (略) 金港大道90号)。
七、投标时间:2024年11月12日北京时间下午14:00至14:30(截止时间)。
八、开标时间:2024年11月12日北京时间下午14:30,届时请投标人代表(3人以内)出席开标、评标会议。
九、具体项目联系人:褚先生
联系电话:*
十、本公告公示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略)
2024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