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人民医院主体综合楼项目(一期)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的公告
撰写时间:2023-03-21 18: (略) 生态环境局
序号 | 批复名称 | 审批文号 | 审批时间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1 | (略) 生态 (略) (略) 综合楼(一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珠环建书[2023]7号 | 2023-03-21 | 珠海 (略) | 广东珠海香洲区 |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三十日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示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 (略) 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 (略) 斗 (略) 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地址: (略) 香洲区红宝路97号,邮编:* 联系电话:0756-* 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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