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昌区干旱灾害抗旱物资采购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WH10CG2023HW9919(政府采购任务书编号:FS*号)
二、项目名称:繁昌区干旱灾害抗旱物资采购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蜀山区金寨路91号立基大厦办2-712
中标金额: *.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名称: 移动水塔(5t) 品牌: 汇德 规格型号: CSY5 数量: 10 套 单价: 4400 元 |
五、评审专家名单: 周薛、王芳、黄玉芳、徐大山、徐大山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1)若中标价<100 万,则代理费=中标价×1.2%;(2)若代理费计算低于 3000 元的按 3000 元支付。
收费金额:4782.6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8.1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8.2是否中小微企业中标:是
8.3 中标单位业绩:无。
8.4 无效投标单位情况:安徽 (略) ,投标人不符合招标文件所列的资格要求;或未提交相应加盖单位公章的资格材料复印件。如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如有)等,处理意见:无效投标。
8.5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网址:http://**),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网址:http://**)。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繁昌区应急管理局
地址: (略) 繁昌区繁阳镇政务中心大楼三楼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 (略)
地址: (略) 庐阳区国光万豪广场a座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甘金祥
电话: *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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