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 /2016- *** | 信息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公示公告 / 公告 |
发布机构: | 南京市规划 (略) | 生成日期: | 2016-11-28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
信息名称: | 溧水区环卫设施( (略) )项目规划设计重新征集公告 | ||
文 号: | 关 键 词: | 溧水区环卫设施( (略) )项目规划设计重新征集公告 | |
内容概览: | |||
在线链接地址: | |||
文件下载: |
按照溧水区环卫设施建设计划,南京溧 (略) 有限公司将于近日组织开展“溧水区环卫设施( (略) )项目规划设计”方案编制工作。该项目将通过网上公开征集的方式,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1、项目名称
溧水区环卫设施( (略) )规划方案设计
2、项目地点
溧水城区
二、 项目背景
此次项目规划设计的主要目的是溧水 (略) 、 (略) 、环卫停车场 (略) 等城市公共设施项目全面提升和改造,按照市、区城市工作会议要求,完善城市配套功能提升城市品质,方便市民生活,彻底改变城市环卫设施落后面貌。
三、方案设计具体内容和设计要求
详见《溧水区环卫设施( (略) )规划设计任务书》(附件二)
四、 设计方案编制整体工作计划
第一阶段:公告、资格审查及征集设计单位
1、报名条件
⑴应征设计单位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⑵应征设计单位须同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 (略) 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 *** 级及以上资质、市政专项(给排水) *** 级及以上资质、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 *** 级及以上资质。
⑶应征设计单位须有相关规划设计业绩
⑷应征设计单位必须是单位自身技术力量,主创人员须具有国家注册城市规划师或国家注册一级建筑师证书资格
⑸应征设计单位须提供相应资质证明及主创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⑹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应征设计单位有下列情形者不得参加报名或报名材料无效:①凡是不按规定提交报名文件、以往与业主有纠纷或者与业主单位有隶属关系、关联以及利害关系的;②已收到破产申请或已明显无力清偿债务的;有违反国家法律,提供歪曲事实的信息或虚假证明等行为的;③挂靠单位以及在校学生不得参与报名;④报名单位实质上不符合上述资格,已提交报名文件或已开展技术服务,一经查证业主可以随时取消其报名和设计资格,同时对报名单位的一切损失不负任何责任。
2、 报名时间
2016年11月28日开始,截止2016年12月5日上午10:00结束。每天作息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3、 报名方式
凡符合条件愿意报名参加本次征集的设计单位,请于2016年12月5日上午10时前(邮寄的以当地邮戳时间为准)将《设计单位征集报名表》(附件一)书面材料一式两份(加盖公章、法人代表签名)及复印件邮寄(送)至南京市 (略) 2号(南京溧 (略) 有限公司张强)。同时将《设计单位征集报名表》 @@@ q。com。逾期不接受报名。电子文件须与书面文件保持一致。所有文件应如实填报,一旦发现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其参加方案征集资格。
4、 总设计费用
本次项目总设计费用(含建筑设计、室内设计、室外场地设计)最高控制价为 *** 元人民币。设计单价:建筑设计105元/m2,场地及景观设计15元/m2。最终合同价根据实际建筑施工图、室外场地面积确定。
5、应征单位的选择
由组织方根 (略) 载明的资格条件要求,对 (略) 递交的资格审查材料进行审查,综合考虑技术、人员、业绩及设计费报价等方面因素,从中选定3家设计单位参与本次征集竞标。符合报名条件的单位不足时,所有经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报 (略) 被确定为资格合格单位。通过资格审查单位名单将在 (略) 网站上公布或通知其资审结果。未入选单位恕不另行通知。
第二阶段:方案设计(征集单位确定后开展)
1、 发放征集文件
2、 在征集文件规定的时间召开答疑会、发出答疑文件;
3、 应征入选设计单位按征集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提交设计方案及相关资料。
4、 组织召开方案评选会。
5、 选择设计单位进行方案深化。
五、 方案评选方式及补偿费用
1、 参加设计单位需提交一套完整的设计方案,经南 (略) 组织专家评选,评选出第一、二、三名设计方案,第一名为中选方案。
2、 中标单位对方案进行深化设计,由区规划领导小组集体讨论通过后签订合同,设计单位即开展后期施工图设计。
3、 未中选方案第二名将获得奖金人民币2万元方案设计费,第三名将获得奖金人民币1万元方案设计费,中标单位承担后期施工图设计,不另行支付奖金。
4、 以上均指人民币,费用中含税。
5、 经评审委员会认定设计成果文件未达设计任务书的要求或者明显粗制滥造的,将不支付任何费用。
6、 为准备方案征集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应征方自行承担, (略) (略) 的税费由应征方自行承担。
六、 其他事项
1、 参加本次投标的作品署名权 (略) 有,版权归南京溧 (略) (略) 有。南京溧 (略) 有限公司 (略) 门有权公开展示任何设计成果,并通过传播媒介、专业杂志、书刊或其他形式介绍、展示咨询作品及评价咨询作品。
2、 设计单位必须保证其提交的征集方案的唯一性和不被其他任何第三方要求权利追索,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该设计单位承担。
3、 参加本次投标单位均被视为承 (略) 有条款。
4、 南京溧 (略) 有限公司拥有本次公告的解释权。
七、 联系方式
与本项目有关的正式联系方式如下:
南京溧 (略) 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强
联系电话: *** 025----- ***
地址:南京市 (略) 2号
南京溧 (略) 有限公司
2016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