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舟山普陀 (略) 改建项目 | (略) 普陀区沈家门街道小 (略) 42号 | 舟山普陀 (略) | 利用欧华船舶制造基地原有厂区、船坞及码头以及部分德兴厂区设施(船坞、码头、气站、进口仓库、空压机房和变电站)开展本次修造船项目。项目对部分原有设施设备进行提升改造,建成后主要进行3~*吨级散货船和集装箱船等二大主力船型的修理,同时兼顾*吨级集装箱船的生产,生产能力达到年建造船舶3艘,修理船舶60艘。本项目不新增构建筑物,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和部分环保工程依托原有项目。 | 已按相关要求进行公参 | 一、将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批复要求,在设计、施工、运行过程中,严格落实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严格执行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保“三同时”制度。 二、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等重点变化且可能导致不利环境影响显著加重的,重新报环保部门审批。 三、项目建成后,及时向有审批权的环保部门申领(变更)排污许可证。 四、主动接受各级环保部门对建设项目的环保执法现场监督检查。若未按《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批复的要求落实各项环保对策措施,接受环保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处罚。 | 一、落实废水防治措施。1、港区设有一套含油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能力为5t/h,用于船坞冲洗含油废水、初期雨水、化学清洗废水等含油废水的预处理,废水处理后泵送至厂区综合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二级标准后排海。2、化清车间设有一座化清废水中和池(5.0m*8.0m*1.0m),产生的化清废水在中和池内进行中和后,定期运送至厂区的综合污水处理设施。3、企业1号船坞、2号船坞和3号船坞区域已分别设置130m3、70m3、150 m3集水池,且企业在综合污水处理站南侧建设了一座400m3初期雨水池,3个船坞内集水沟可以存储100 m3水量,可以满足初期雨水的的储存需要。4、厂区配套一座综合污水处理站,处理能力为20t/h,含油污水经和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一起采用H/O-接触氧化为主的处理工艺,废水经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二级标准后排海。5、需要新增一套处理能力不小于20t/h的混凝沉淀处理设施。 二、落实废气防治措施。1、喷漆车间设有柔性升降双层封闭门,可使涂装车间保持较好的密封性,提高废气收集率,车间采用“漆雾过滤器+活性炭吸附+催化燃烧脱附”的处理工艺,配套风机总风量为*m3/h,有机废气经处理后通过25m高排气筒排放。2、喷砂间设有全室通风除尘和局部除尘设施,粉尘经旋风分离和除尘设备处理,最终经21.8米高排气筒排放。设定263.05m的大气防护距离。为减轻涂装作业对环境空气的影响,应控制船坞和码头的喷枪数量,每个船坞最多使用4支喷枪,每个码头最多使用2支喷枪。3、船坞配备4套(另设2套备用)油漆废气收集处理装置,对待修船舶补漆区域喷漆时,油漆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采用玻璃纤维过滤和活性炭二级吸附分别去除漆雾和有机废气。要求船坞涂装过程必须开启油漆废气收集处理装置,配备处理设施4套,则船坞区域最多同时使用4支喷枪进行涂装作业。同时逐步探索新型船坞废气无组织收集处理技术,逐步更新废气收集装置,从而降低无组织废气排放对环境的影响。4、切割加工车间配备移动式烟尘净化设备。5、本项目除锈作业主要在船坞和舾装码头进行,为减少传统喷砂除锈产生的粉尘影响,本项目对待修船舶采用高压水除锈,并逐步探索新型除锈工艺,以兼顾船舶除锈工艺要求和环保要求。6、为降低作业过程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和敏感点的影响,应对喷漆和除锈打磨等作业的强度进行控制。同个作业单位及相邻作业单位内(如相邻船坞、码头的各个泊位)不同时进行两条船舶及以上的喷漆作业;造船项目产能减少90%,各单元的喷漆和打磨作业强度也相应减半。7、企业船舱内以及*板以上上层建筑涂装需逐步使用水性漆进行替代。8、企业喷漆车间有机废气处理装置中活性炭应按要求更换为活性炭颗粒,同时企业应做好喷漆废气处理设施的运行维护,保证喷漆车间有机废气处理设施污染物去除率以及污染排放浓度满足《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中的相关要求。 三、落实噪声噪声污染防治。1、在空压机、水泵运行时关闭机房的门窗,并对空压机安装消声和减振设施,如在设备的底部加减振垫,在设备的四周可开设一定宽度和深度的沟槽,里面填充松软物质,用来隔离振动的传递。2、夜间10:00以后,船体车间禁止敲打钢板,船坞和码头不得开展高噪声作业。3、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尽可能远离厂界。4、加强生产设备的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四、落实固废污染防治。1、一般工业固废贮存依托原有项目的一般固废堆场,危险废物的贮存依托原有项目的危废堆场和含油废物堆场;危废贮存场所应按要求进行整改,完善防渗、防流失措施。2、钢材切割废料、废焊料焊渣、废钢砂、锈渣和 (略) 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3、废油泥包、废油漆桶、漆渣、废稀释剂、废活性炭、废玻璃纤维、废催化剂、废机油、污泥、废清洗液、废乳化液,经收集 (略) 纳海固体 (略) 。4、危险废物的运输转移按《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的规定执行,运输转移过程控制按《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
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公告时间:2022年10月11日~2022年10月17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传真):*
通讯地址; (略) 普陀区东港 (略) 1055号,邮编:*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评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