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潮阳及新安消防站无人机和5G单兵图像传输设备采购项目 | ||
品目 | 货物/设备/通信设备/其他通信设备 | ||
采购单位 | (略) 消防救援支队 | ||
(略) 域 | (略) | 公告时间 | 2024年12月09日 16:36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4年12月10日至2024年12月16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1:00 下午:14:00 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5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天津聚 (略) ( (略) (略) (略) 12号西南楼) | ||
开标时间 | 2024年12月30日 14:00 | ||
开标地点 | 天津聚 (略) ( (略) (略) (略) 12号西南楼3层标室一) | ||
预算金额 | ¥18.#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张淑宁、齐春红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略) 消防救援支队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略) (略)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刘先生 022-# | ||
代理机构名称 | 天津聚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略) (略) 12号西南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张工022-# | ||
附件: | |||
附件1 | 项目需求书.pdf |
项目概况
潮阳及新安消防站无人机和5G单兵图像传输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天津聚 (略) ( (略) (略) (略) 12号西南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2月30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YBD-2024-144
项目名称:潮阳及新安消防站无人机和5G单兵图像传输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8.#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8.#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潮阳及新安消防站无人机和5G单兵图像传输设备采购项目(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具体内容详见项目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天内到货安装、调试完毕。(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事业单位不享受小微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注: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否则不予认定。
(2)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注: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 (略) 、 (略) (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促进残疾人就业明细: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注: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否则不予认定。
注: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4)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明细: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 (略) 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5)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明细: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 (略) 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供应商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标前1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3)供应商须提供2024年6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新成立或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供应商须提供投标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如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仪式,提供有效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需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法定代表人不能亲自参加开标仪式,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需加盖公章,且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需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和被授权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及被授权人本人本月或上月社会保障资金缴纳的有效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6)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 (略) (http://**.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查询截止时间为开标当日17:30;(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供应商须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声明函格式自拟)。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10日 至 2024年12月16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聚 (略) ( (略) (略) (略) 12号西南楼)
方式:现场报名登记,领取招标文件。注:报名时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需加盖公章,且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及被授权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及被授权人本人本月或上月社会保障资金缴纳的有效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还,未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视为无效投标。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2月30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12月30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聚 (略) ( (略) (略) (略) 12号西南楼3层标室一)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消防救援支队
地址: (略) (略) (略)
联系方式:刘先生 0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天津聚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12号西南楼
联系方式:张工0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淑宁、齐春红
电 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