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生态环境局易门分局关于2024年1月12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查情况的公示 |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月12日-2024年1月19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77-*、*(县政务中心环保窗口);传 真:0877-*、* 通讯地址:易门县易兴路82号建设银行易门支行3-4楼; 邮 编:* | ||||||
序号 | 项目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易门县全域现代化水网建设项目环 | 小街、六街、龙泉、浦贝、十街、铜厂和绿汁等7个乡镇(街道) | 易门县水利局 | 新疆煤 (略) (略) | 本项目通过建设高效节水灌溉工程,满足项目区农业灌溉用水和农村人畜生活用水,项目区位于小街、六街、龙泉、浦贝、十街、铜厂和绿汁等7个乡镇(街道),共涉及25个行政村(社区),工程包含16个灌溉系统,总设计灌溉面积6.69万亩,改善城乡供水人口4683人。《关于易门县全域现代化水网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易发改发〔2021〕11号,项目代码:2101-*-04-p0-*)对该项目批准实施。项目总投资74367.23万元,项目环保投资1875万元,占总投资的2.5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泵站工程、骨干输水工程和田间工程,新建(改造)管网总长299.74km,其中:铺设输水管道总长21.92km,配水管道总长78.65km,进村入户管道总长199.17km;新建取水泵站1座,中途增压泵站1座,总提水流量为129.3m3/h;新建(改扩建)水厂11座,总设计规模为7580m3/d;新建高位水池7座,其中柔性水池1座;新建水源保护工程1项;新建水资源监测管理中心1项。 | (一)施工期 1、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植物保护措施 ①工程动工前,应请林业部门专业人员对工程区可能分布的保护植物再次调查,如发现保护植物,工程区内的需进行迁地保护,工程周边的需进行围挡+挂牌保护。 ②施工期间,施工占地周围设置作业范围,施工车辆、人员必须在作业带内活动,严禁随意扩大扰动范围,不得破坏施工区范围以外的植被。 ③消减施工造成的水土流失,要对施工方式和施工季节等进行严格设计。尽量采用等高线式施工,避免垂直施工增加水土流失;尽量在在非暴雨季节施工,保证施工场地排水的畅通。 ④工程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将引入大量的现代运输设备和人员,人员和设备的运输可能无意引进外来物种,在施工中严格加以控制。 ⑤拆除各种临时设施时,清除碎石、砖块、施工残留物等影响植物生长和影响美观的杂物,恢复斑块间的连通性,以有利于生物的迁移。弃渣场通过覆土和复耕措施等措施,根据原装恢复为耕地或林地,重建受损的森林生态系统和破碎退化的生境,恢复区域生态系统的完整性。 ⑥工程结束后,对引水管线沿线坡度较缓的群落实施封山育林,促进植被恢复。对较陡的边坡采用围栏及其他工程措施进行特殊管护以促进其尽快恢复。 (2)野生动物保护措施 ①本项目评价区内尽管无大型兽类分布,但也存在蛙、蛇、鸟等野外动物活动。但在整个工程建设的各个阶段都要高度重视野生动物的保护,减缓工程建设对野生动物的不利影响。在工程设计阶段,应尽量减少施工占地面积和扰动面积,将施工活动和人员活动限制在预先划定的区域内,保护现有的植被,减少工程施工对动物栖息地造成的不利影响。在施工阶段,把野生保护动物保护责任落实到单位和责任人。要通过加强宣传和监管,提高施工人员的保护意识,严格要求施工人员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禁止施工人员捕食蛙类、蛇类、鸟类等,以减少施工人员对当地*生野生动物的影响。 ②编制珍稀野生动物保护手册,明确工程区域涉及的所有珍稀保护动物名录,说明国家法律对其的保护要求和保护意义,介绍其生活。 (4)基本农田保护措施 根据初步设计进行施工设计,即占用基本农田的管线采用地埋式敷设,埋设深度1.2m,埋设完成后作业带回填并复垦为耕地,可保证其不破坏耕作层,不影响粮食种植,同时永久占地应全部避让基本农田;涉基本农田的建设区域不得建设永久性工程,同时施工前应向自然资源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5)水土保持及生态恢复措施 1)输水及灌溉工程区 ①直埋施工区 施工前剥离开槽口部分的表土并沿线堆存,表土周边布设袋装土拦挡,表土表面采用彩条布覆盖。施工作业带内施工机械操作区域,堆土区域扰动深度小于20cm,采用彩条布铺垫。 山地段:沿线路经汇水面积较大的路段设置截水沟和临时排水沟,在顺坡、横坡段截水沟和临时排水沟出口设沉沙池。临时堆放的开挖方,采用编织袋装土拦挡、雨天采用彩条布临时覆盖。雨天对形成的挖填坡面采用彩条布覆盖,填方边坡坡脚布设袋装土拦挡,挖填边坡成形后及时进行全面整地,并撒草籽护坡。 平地段:临时堆放的开挖方,采用编织袋装土拦挡、雨天采用彩条布临时覆盖。管线敷设完成后,对原地类为耕地的进行复耕;原地类为非耕地管沟回填面及施工迹地进行全面整地,采取乔灌草恢复植被或恢复原地类。 ②拖拉管施工区 施工前剥离表土并单独集中堆存,表土表面采用彩条布覆盖。沿施工场地周边布设临时排水沟,排水沟出口设沉沙池。管道组装焊接场地扰动深度小于20cm,采用彩条布铺垫保护表土。 施工过程中拖拉管穿越施工区域,设置泥浆池,收集施工过程中溢出的泥浆。严格控制施工扰动范围。 施工后期平整场地,覆土整治,对施工迹地恢复耕地。 2)水厂和泵站工程区 施工前对新建水厂可剥离的表土进行剥离后堆放在场内空地,各水池、泵站等面积较小区域剥离表土堆放在场内一侧或就近堆放在输水工程征地范围内,周边布设袋装土拦挡,表土表面用彩条布临时覆盖。对于汇水较大的挖方边坡上游来水处修建截水沟拦截上游来水,填方边坡下方布设袋装土拦挡。 施工过程中截水沟顺接至场内排水沟,排水沟出口布设沉沙池。并对挖填边坡采用彩条布覆盖。 施工后期对场内绿化区域全面整地,采取园林绿化、铺草皮护坡、喷播植草和撒播草籽绿化。 3)施工生产生活区 施工前剥离表土,集中堆放,并采用编织袋装土挡护、彩条布覆盖;在施工场地的周边布置临时排水沟,排水沟出口设沉沙池。 施工过程中场地整平施工中会形成少量的挖填边坡,采取撒播草籽防护。 施工后期平整场地,覆土整治,对施工迹地进行乔灌草绿化或恢复原地类。 4)临时施工道路区 施工前剥离表土,表土沿线堆放在工程占地范围内填方边坡坡脚(部分表土用作编织袋土拦挡填筑料)或就近堆放至施工生产生活区内,并采取袋装土拦挡、彩条布覆盖等临时防护措施防止表土流失。 施工过程中山地段施工道路挖方、填方边坡坡脚设置临时排水沟,平地段施工道路汇水侧设置临时排水沟,临时排水沟出口设沉沙池;在道路填方边坡或道路下游用编织袋土临时挡护;产生的挖、填边坡采用撒草籽护坡。雨季期间,对路基挖、填边坡采用彩条布覆盖。 施工后期平整场地,覆土整治,对施工迹地进行乔灌草恢复植被或恢复原地类。 5)其它水土保持措施 本环评提出需要完善的水土保持措施:①避开雨天施工,合理选择施工工序,开挖的土石方及时用于回填或外运处置,缩短施工时间;②绿化措施不得采用外来物种,应选用本土物种。 (6)其它生态恢复措施 施工营地、施工便道、临时堆土场等各临时场地施工结束后立即恢复原有类型,包括耕地、林地或道路等。 2、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1)配置洒水车在非雨日进行洒水降尘,每日洒水2次;可起到防止粉尘扬起和加速粉尘沉降的作用,以缩小粉尘影响的时间与范围。 (2)工地内车行道路应当采取硬化等降尘措施,裸露地面铺设礁渣、细石或其他功能相当的材料,或者采取覆盖防尘布、抑尘网等措施。 (3)易洒落物料在装卸、使用、运输、转运和临时存放等全过程中,必须采取蓬盖密闭等措施。 (4)临近居民区的施工区采用围挡施工。 (5)选用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的施工机械和运输工具,使其废气达标排放。 (6)由于施工运输车辆多为燃柴油的大型车辆,非电力驱动机械也多为柴油驱动,尾气排放量与污染物含量较高,需安装尾气净化器,保证尾气达标排放。 (7)成立公路养护、维修、清扫专业队*,及时清除路面洒落物体和浮土,保持道路清洁、运行状态良好。 (8)严禁车辆超载,遮盖运输。 (9)配置洒水车在无雨日对临时施工道路进行洒水降尘,每天洒水次数应不低于2次。 (10)结合水保措施,做好公路绿化,依不同路段地形情况,在绿化区段有针对性的种植树木或草坪,以降低扬尘污染。 3、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 (1)在基坑涌水处就地设置简易临时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不外排。 (2)试压废水可收集入各调节水池,作灌溉用水利用。 (3)混凝土搅拌系统冲洗废水采用临时沉淀池收集,每个5m3,共设12个,沉淀后至下一班回用,不外排。 (4)施工工厂布设集中车辆冲洗设备及沉淀池,每个3m3,共设12个,冲洗废水经沉淀后重复使用,不外排。 (5)在各施工区排水口处设置沉砂池1个(0.5m3/个),雨天地表径流经沉砂池初步处理后再外排地表水体。 (6)项目水厂及管理中心工程共设12个集中施工生产生活区,施工营地生活污水产生量较小,施工期各设1个2m2沉淀池,共12个,污水经沉淀处理后用作周边农田施肥,不外排。旱厕定期清掏作农肥使用。 4、声环境保护措施 (1)选用低噪声设备和工艺,降低源强。 (2)加强设备的维护和保养,保持机械润滑,减少运行噪声。 (3)振动大的机械设备使用减振机座降低噪声。 (4)合理统筹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施工。 (5)加强道路的养护和车辆的维护保养,严禁车辆超载行驶,降低噪声源。 (6)采取交通管制措施,施工区设立标志牌,限制车速(昼间小于24km/h,夜间小于11km/h),并在路牌上标明禁鸣;同时尽量避免夜间跨区位运输作业,把道路噪声影响降低到最低限度。 (7)施工前及时告知受影响居民,做好宣传工作,取得其理解和支持。 (8)合理安排施工强度,合理布置机械设备,避免在同一地点集中布置过多强噪声设备,高噪设备远离居民区。 (9)施工运输线路途径居民点前50m处设置限速牌,车速不得超过 20km/h,并禁止鸣笛,以减轻交通噪声的影响。 (10)距离村民较近的固定长期施工点,因采取围挡施工,包括麦子田泵站区、南山水厂、浦贝水厂、洒波多泵站区等。 4、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1)施工生活垃圾派专人集中收集至附近乡镇统一地点堆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2)施工建筑垃圾可再生利用的进行回收利用,其它无回收利用价值的垃圾,按照住建部门要求运至指定弃土消纳场。 (3)工程区开挖土方临时堆放于场地内,其中绿化及耕地表土等需与其它土石方分开堆放,不考虑设置弃渣场。表土需按照其原有用途回填作为绿化或耕地。弃土及建筑垃圾及时处置可避免水土流失。 (二)营运期 1、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永久占地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泵站、净水厂及管理中心加强绿化,选择乡土树种为主,乔灌木结合的方式进 (2)生态流量保障措施 项目区现有15个水源水库均未设置生态用水的专用下泄通道,可采用冲沙闸永久开启,并在冲沙闸设置在线流量计以确定合理开启高度,确保常年下泄生态流量。环评考虑15个水源水库生态流量按照其水库坝址断面多年平均径流量的10%计 (3)其他鱼类保护措施 不得使用炸药、毒品捕杀鱼类。 (4)生态调度措施 水库采取蓄丰泄枯,按照最低供水下限引水等生态调度等措施。 2、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 (1)沉淀池排泥水、滤池反冲洗废水回流至水处理前端回用,不外排。 (2)化验废水(第二道清洗器皿废水)经中和桶(2m3,11个)将pH中和至6.5~9.5后,与生活废水一并排入化粪池后还田利用。 (3)生活污水经12个化粪池(5m3/个)处理后委托附近村民清掏用作周围农田农肥,不外排。 (4)科学使用和减少农药用量,推广使用高效低残留农药新品种,禁止使用剧毒和高残留农药,不得滥用化肥,提倡综合防治。具体措施主要包括:利用耕作、栽培、育种等农事措施来防治农作物病虫害;利用生物技术和基因技术防治农业有害生物;推广应用光、电、微波、超声波、辐射等物理措施来控制病虫害。 (5)推进作物种植结构调整,减少耗水量大的作物(水稻等)种植面积,节约作物用水,推进节水型灌溉技术的发展,避免大水大田漫灌的落后灌溉方式,充分利用田间堰塘等小型储水设施对退水进行存储,可加大水资源利用率,同时以减小退水及污染物入河量。 (6)适当保留灌区的塘堰,充分利用塘堰蓄水回升水温,后用于灌溉;适时排水晒田,提高水温;掌握灌水及引水灌溉调度时间,比如在早稻期间利用中午灌水,水温易于提高。 (7)水源地保护措施 ①针对本项目小街乡洒波多灌片灌溉工程以及小街集镇水厂工程水厂、小街集镇备用水厂工程净水厂的建设,需严格落实按照本环评所提生态恢复措施以及水土保持措施,采取 边施工边恢复的方式,禁止在岔河水库汇水区建设渣场,或长时间堆放弃土石; ②大力推进洒波多灌片农作物种植结构调整,进一步降低耗水作物的种植比例,充分保留并利用田间堰塘等小型储水设施对退水进行存储,以加大该区水资源利用率,同时减小退水及污染物入库量。 (8)水源地保护区划定要求 本项目所涉及的人饮水源中,小街乡回子龙潭、清明龙潭、*浦龙潭,浦贝朋多龙潭坝水库均未划定水源保护区,本次设计年其供水人口均达到1000人以上,达到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标准。 3、声环境保护措施 离心泵等高噪设备应置于泵房内,水厂产噪设备均设置于厂房内,并采用减震垫。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1)供水厂沉淀池、滤池产生的废水进入回收水池进行沉淀,污泥进入贮泥池、污泥干化场进行自然脱水处置,污泥干化场出泥控制含水率<60%,后外运至县城垃圾处理厂进行卫生填埋,需与城管部门签订合同,明确运输过程中的责任,防止外运处置过程的二次污染; (2)各化验室废液收集入小塑料桶(带盖耐腐蚀)内,后集中至管理中心危废间暂存,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3)各水厂机械检修时的废机油收集在小桶(带盖金属桶)内,集中至管理中心的危废暂存间暂存,后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4)生活垃圾通过设置分类收集桶进行分类收集,定期外运至乡镇集中处置点处置。 (5)建设单位应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统一分类收集、暂存一般工业固废; (6)各净水厂危废产生量很小,故收集并集中至管理中心设置1个危废间暂存,内设隔间及大的带盖收集桶分别贮存实验室废液及废机油,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危废收集、暂存、运输及处置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的相关规定。 5、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危废间按照重点防渗区要求,防渗层可采用至少1m厚黏土层(渗透系数不大于10-7 cm/s),或至少2mm厚高密度聚*烯膜等人工防渗材料(渗透系数不大于10-10cm/s),或其他防渗性能等效的材料。 |
2 | 易门县 (略) (略) 易门县方屯锰铁矿江口公山矿生态修复项目 | (略) 易门县龙泉街道江口社区正北方向500m处 | 易门县 (略) | 云南诚化 (略) | 易门方屯锰铁矿江口公山 (略) (略) 易门县龙泉街道江口社区正北方向500m处,废弃矿山原采矿许可证号:*,开采类型为锰铁矿,矿权面积0.041km2,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开采规模为3万吨/年,矿山开始开采时间为2000年3月,矿山关闭时间为2011年7月,未经治理。 易门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易门县2023年25个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易发改发〔2023〕39号)批准该项目实施。项目总投资2494.70万元,项目环保投资940.30万元,占总投资的37.69%。主要建设内容:削坡造台+土壤重构工程+植被重建工程+配套工程(拦挡工程、截排水工程、水源工程)。通过矿山生态修复,消除现状地质灾害隐患,对边坡进行分台削坡绿化,对恢复林地区进行绿化管护,对拟做耕地利用的建设用地进行整平,场地平整后再覆土,修复为耕地。本项目设计方案将修复区汇水单元截流地表水,收集于沉砂池和水窖,用于灌溉不外排;通过对整个露天采场和排土场削坡造台,最终达到恢复地形地貌,改善植物立地条件,修复自然生态的目的。 | (一)施工期 1、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 (1)施工废水 施工过程中少量混凝土搅拌及搅拌机(1台)清洗,车辆清洗、机械设备清洗等会产生少量施工废水,设置2座临时沉砂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对水质要求不高的混凝土养护、洒水降尘等工序。 (2)施工人员生活污水 项目区不设施工营地,施工人员使用旱厕。项目施工人员30人,项目构筑物施工期为12个月,项目施工人员均为周边居民,均不在项目区食宿;项目区生活污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的洗手废水,经生活污水收集池收集沉淀后回用于施工作业或洒水降尘。 (3)暴雨径流 项目区共设置13个容积为20m3的沉砂池,收集雨天截排水沟的雨水,经沉砂池沉淀后回用于混凝土养护、洒水降尘等工序。 2、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1)避免大风日及夏季暴雨时节施工。遇大风天气时应避免进行挖掘、回填等大土方量作业或采取洒水降尘措施,易起尘物料应采取遮盖措施。 (2)车辆运输易起尘物料时要加盖蓬布、控制车速。运输车辆应定期进行洒水冲洗;加强对施工机械、车辆的维护保养。 (3)运输车辆途经居民点时,应控制车速,同时对道路进行清扫和洒水降尘。 3、声环境保护措施 (1)应尽可能选择低噪声施工机械; (2)合理安排行车路线,合理布置施工现场; (3)日常应注意对施工设备的维护保养,使得各种施工机械设备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以减少噪声的产生。 4、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1)生活垃圾经集中收集后清运至附近村镇生活垃圾收集点;旱厕及时清掏,施工结束后进行清掏后回填。 (2)开挖土方全部用于回填。 5、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充分利用区域自然地形地貌,尽可能减少施工作业面积;减少挖方。施工期应避开雨天与大风天气,减少水土流失量。在开挖期,做好坡体的防护,防止边坡塌方和泥石流的产生,减少水土流失。 (2)合理布局,分片区施工。开挖土石方时随挖、随运、随填、随压,避免重复开挖和多次倒运,避开雨天进行开挖;边坡开挖后及时建设护坡及挡墙。 (3)修建好场区的排水沟,将大量雨水安全导入排水沟内,避免对表体土壤和新生植被的冲刷和破坏。 (4)施工期间要求文明施工,严禁非法猎捕野生动物及砍伐、破坏植被。 (5)项目植被恢复采用当地常见的、易成活的物种,不得引入具有入侵性的外来物种。非耕地区域,要注意种植耐污染的植物,保证成活率,并且在恢复过程中注重乔灌草相结合,构建良性的生态系统,防止水土流失。 (6)项目区涉及的林地,在未办理林地占用手续前,不得占压及损毁。 6、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1)根据工程内容,项目整平区旱地覆土0.8m,林草地覆土0.5m,并进行推覆、培肥。可以满足农作物生长所需土壤的厚度,也不会扰动现有废弃矿体和弃土层。 (2)对于耕地区覆土来源的土壤在进入项目区进行覆盖前需按规范进行相应的土壤环境质量现状调查及跟踪监测,必须保证覆土的土壤环境质量满足要求。 (3)项目各恢复区需根据种植的作物种类确定覆土量,覆土量需满足后期作物的生长需求及根茎深度要求,防止作物受覆土前可能受污染的土壤(土方、石方、弃渣)的影响而死亡或影响农作物产品质量。 7、取土场污染防治措施 (1)取土前需将现有表土进行剥离,堆放在地块边,待取土结束后将之前剥离的表土回覆。 (2)在取土过程中应注意建设必要的截排水沟、沉淀池等水土保持措施,防止水土流失;开挖面应进行防尘网覆盖,防止扬尘产生;运输车辆应进行覆盖,防止运输扬尘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3)取土场取土过程中应注意取土场的生态保护措施、水土保持措施、大气扬尘防治措施及噪声防治措施的落实。取土结束后应对取土场进行生态恢复。 (二)营运期 1、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后期应制定保护保养管理制度。包括平时浇水,排水、预防人畜危害、风害、病虫害防治、修剪中耕除草等工作内容及计划。 (2)完工检验时发现不符规定的,应立即换植。查验时发现稍端枯萎,有严重病虫害、折害等无复原希望的应换植,发现枯死、无养活希望的应换植。 (3)复垦为林地的区域,根据当地自然环境条件和建设情况,以立地条件为依据,以“适地适树、适地适草”为原则,根据当地常见树种与治理区自然环境条件,斜坡裸露区域植被恢复采用乔、灌、草结合方式。 (4)恢复成耕地的区域应做好后期土壤环境质量跟踪监测、农产品质量跟踪监测。 2、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 (1)在修复区边界设置截排水沟,能够有效的截流修复区外的雨水进入修复区内,防止地表流水对场地的侵蚀及地表水下渗填土区。 (2)修复区内各边坡及各修复分区间设置截排水沟,收集修复区内各地块的雨水径流,能防止各地块间因高差问题造成积水及对修复区地表的冲刷影响。各分区间的截排水沟能及时的将地块间的地表径流排出,防止地表流水对修复区的侵蚀及地表水下渗填土区。 (3)对恢复区截排水设施进行定期的巡查及维护,特别是恢复成耕地的地块,防止截排水设施损坏而造成地块外污染物流入耕地地块内造成污染。 (4)恢复成耕地的区域应做好灌溉用水的水质监测。 3、耕地农作物安全保障措施 (1)对恢复区截排水设施进行定期的巡查及维护,特别是恢复成耕地的地块,防止截排水设施损坏而造成地块外污染物流入耕地地块内造成污染。 (2)耕地区需保障土壤培肥,红壤的酸性强,土质粘重是红壤利用上的不利因素,增加红壤有机质含量、科学施肥、施用石灰、采用合理的种植制度,可以增施氮、磷、钾等矿质肥料。对复垦为耕地的区域,增施商品有机肥,至少培肥1年,保障土壤肥力,中和土壤酸性。 (3)耕地区需按照《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15618-2018)中要求,加强土壤环境监测和农产品协同监测。 |
3 | (略) 易门县扒河浦贝段治理工程 | (略) 易门县扒河浦贝段 | 易门县水利局 | 云南智深 (略) | 易门县扒河浦贝段河道治理工 (略) 易门县扒河浦贝段,《 (略) 水利局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略) (略) 易门县扒河浦贝段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玉水发〔2019〕44号) (略) 水利局文件《 (略) 水利 (略) (略) 易门县扒河浦贝段治理工程初步设计变更报告的批复》(玉水防御〔2023〕3号)对该项目批准实施。项目总投资3260.77万元,项目环保投资76.9万元,占总投资的2.4%。主要建设内容为:河道治理区主要由干流、支流组成,干流长度10.75km,堤防加高培厚长度15.545km,扒河治理河道总长12.63km,治理堤防长度19.305km,项目实施后保护人口0.75万人,保护耕地面积1.20万亩。 | (一)施工期 1、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1)建设单位应将防治施工扬尘污染的费用列入工程投资﹐并在施工合同中明确施工单位扬尘污染防治责任。施工单位应制定具体的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在施工现场明显位置设置公示牌,公示牌内容包括:施工现场负责人、环保监督员、防尘措施、扬尘监督管理部门、举报投诉电话等信息。 (2)在土石方施工作业过程中,作业面应当采取防尘抑尘措施,对已完成的并可能产生扬尘污染的作业面应当采取洒水、遮盖等防尘措施。 (3)施工建设过程中采用洒水措施;施工时减少土地开挖面积,施工后及时回填;粉状、粒状建筑材料应 采取密闭或者遮盖等防尘措施;建筑垃圾当及时清运,在场地内堆存的,应当集中堆放并采取密闭或者遮盖等防尘措施。 (4)加强物料堆存及运输管理。在施工工地内堆放砂石、建筑土方等易产生扬尘的粉状、粒状和块状建筑材料的,应采取封闭或者遮盖等防尘措施;运输物料、渣土的车辆应采用密闭或其他措施防止物料遗撒造成扬尘污染。 (5)落实施工便道防尘措施。施工管线段及施工便道应适时洒水,减轻扬尘污染。其中,施工便道应尽量利用现有公路,确需新建的,宜分段采取措施;经过村庄及人口密集区的,应采用不易产尘的物料进行硬化,施工便道使用结束后,根据与地方政府的协商情况,可作为地方道路使用的,交由地方进行管理。 (6)选用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加强对燃油机械设备的维护和保养,使发动机处于正常、良好的工作状态。 禁止以柴油为燃料的施工机械超负荷工作,减少废气排放。 (7)通过强化疏浚作业的管理,并及时清运淤泥以减少疏浚过程臭气的产生。 (8)施工场地设置了围挡,对清淤臭气阻隔后对两岸敏感点影响较小。 (9)淤泥产生恶臭主要是对施工人员有一定的影响,但是施工期较短,影响是短期的,在施工过程中施工人员采取了佩戴口罩,穿防护服的防护措施。 2、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 (1)施工废水 项目施工时拟设置沉淀池,将引入池中的废水进行沉淀处理,降低废水中SS的含量,充分沉淀处理后回用施工过程或用于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 (2)施工生活污水 本项目施工期不设置施工营地,生活设施均依托施工区附近村落已建生活设施(公厕、旱厕等),生活污水经临时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项目洒水。 (3)雨天地表径流 项目工程在施工期间应尽量避开雨天开挖,挖方弃土和建筑材料应加盖篷布遮盖,避免雨水冲刷。施工中进行开挖和回填时,建设单位应加强施工场地管理,尽量保持场地平整,建筑材料及土石方堆放坡面应平整,并在沿线施工开挖产生的土石方堆放地点设置临时的排水沟渠,堆场附近设置隔离阻挡物等措施加以控制,减小对周围水环境的影响。 3、声环境保护措施 (1)尽量选用低噪声施工先进技术和设备,并加强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减免因机械故障而产生噪声。 (2)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在夜间(22:00至次日6:00)进行施工作业和运输行车。 (3)运输车辆路过关心点时减速慢行,禁止鸣笛。 (4)对施工机械比如钢筋切断机、砂浆搅拌机等固定噪声源采取临时围挡措施,减轻噪声影响。 (5)在临近敏感目标施工段设置临时声屏障降噪措施,减少噪声对敏感点的影响。 (6)与治理段居民维持良好的关系,以获得居民的理解。 (7)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管理,做到文明施工,避免人为噪声的产生,设专人接待、处理公众对施工噪声的投诉和意见,取得公众谅解,避免因噪声污染引发纠纷。 4、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1)建筑废料:项目施工建设的过程中会有建筑废料产生,主要为废砖瓦、废石、金属、塑料、废旧钢材、包装袋、木材等,项目不设置永久弃渣场,建筑废料能回收利用的回收利用,不能回收部分委托建筑垃圾运输单位清运至当地政府指定地点堆放。 (2)土石方:项目产生的土石方全部用于项目回填,工程区剥离的表土临时堆存各工程区临时表土堆放,后期用于其植草护坡、复耕覆土,不外排。 (3)淤泥:河道开挖的淤泥先放置在河道岸边沿线位置,经暴晒晾干后再回填利用。 (4)生活垃圾: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定期运至各加工点周边村庄垃圾收集点处置。 5、水土保持措施 (1)河道治理区 河道治理本身就属水土保持工程。主体工程在动工前对该区可剥离表土的区域采取了表土剥离措施,河堤经加高、培厚后过水断面采用衬砌处理,未作护砌处理的堤坡采取场地平整并覆土后植草护坡,堤顶外侧采用C20砼排水沟,这些措施基本满足本区的水土保持要求,本方案对河堤外侧部分堤段种植护堤林和林下撒草绿化,临时堆存的开挖可利用料和剥离的表土沿线堆存,方案对堆存的可利用料和表土采取临时拦挡措施,另外对主体工程其施工工艺提出水土保持要求如下:主体工程基础开挖应尽量避开雨季,产生的土石方可利用部分应及时利用回填,减少堆存时间。 (2)施工道路区 施工道路区主要是新修临时道路(新修临时道路施工结束后及时复耕),施工前主体工程对该区进行了表土进行剥离,剥离的表土沿线堆存,为保障道路安全运行,方案新增临时施工道路的排水沟措施和表土堆存期间的临时拦挡措施,待施工结束后对临时道路迹地将在深翻的基础上进行土地整治后按原始地类对其进行恢复治理,建设征地移民安置章节已对其占用水田的设计了复耕措施,复耕面积为0.8hm2;方案新增临时道路使用结束后占用草地的进行土地整治措施(场地平整、覆土绿化)后植树种草。 (3)施工生产生活区 施工前主体工程对该区表土进行剥离,本区水土保持防治的主要任务是施工期间对剥离的表土和临时的砂石料采取临时拦挡划施,施工结束后根据原土地利用性质采取土地整治(场地平整、覆土绿化)后植树种草。 6、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生植物保护措施 1)建设施工前,首先划定施工活动范围,加强建设阶段环境管理工作。确保施工人员在场地范围内活动,减轻非施工因素对周围植物及植被的占用与压踏。 2)依照设计文件将地表0~20cm有肥力土层进行剥离、临时储存并加以防护,以便完工后用于土地复垦或堤防的绿化。 3)建设施工结束后,应尽量恢复原有土地功能和表面植被,补偿施工活动中人为破坏植被和地貌所造成的植被量等的损失。工程完工后需对其进行植被恢复。临时占地植被时选用乡土树种,注意乔、灌、草及常绿、阔叶、深根和浅根等不同种类的搭配,形成多层次的林相结构,并具有较强观赏价值。 4)各种机械设备和车辆固定行车路线,不随意另行开辟便道,以保证规定范围外的地貌和植被不受破坏。 5)工程管理机构,应设置生态环境管理人员,建立各种管理及报告制度,对施工区周边环境进行及时巡护监测,发现问题及时沟通、协调、制止。 6)工程建设期、运行期都应对*生植物资源的影响进行监测或调查,加强对生态的管理。植物应重点调查植物物种、植被类型、优势种群、生物量等情况以及生态系统整体性变化。 7)在工程前期、建设施工期都要定期组织对施工人员和管理人员的宣传教育,特别是相关法律法规教育。进行环境保护条例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宣传,明确责任与义务。树立保护环境就是保护人类自身的理念,加强建设施工及管理人员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 8)建设阶段,在各主要*生植被较好的地段设置生态保护警示牌。警示牌上标明工程施工区范围,严禁施工人员和器械超出施工区域对工地周边的植被、植物物种造成破坏,严禁施工材料乱堆乱放、施工垃圾的随意处置,尽量减少占地造成的植被损失,最大可能保护地表植被自然性。 9)项目施工期水土保持植物措施采用狗牙根,不属于外来入侵物种,播散狗牙根对*生植物对区域生态安全的影响较小。 10)施工期结束及时进行植被恢复,植物措施拟尽量选用适合当地的本土品种,并考虑绿化美化效果,严禁栽植外来入侵物种。防止外来入侵种的扩散。加大宣传力度,对外来入侵植物的危害以及传播途径向施工人员进行宣传。 (2)*生动物保护措施 1)建设施工过程中避免破坏动物栖息的巢穴,若施工过程中发现动物的卵、 幼体或受伤个体等,应及时交由专业人员护理。 2)在各主要施工区域内设置生态保护警示牌,禁止捕猎野生动物,减少对野生动物的伤害。 3)加强宣传教育,提高施工人员及周边居民的动物保护意识,严禁捕猎野生动物。施工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严禁在施工区及其周围捕猎野生动物。 4)做好施工方式和时间的计划。鸟类和兽类大多是晨、昏(早晨、黄昏) 或夜间外出觅食,正午是鸟类休息时间,为了减少工程施工噪声对野生动物的惊扰,应避免在晨昏和正午开展高噪声作业。 5)建议根据施工、占地界限划定施工人员活动范围,降低施工人员、施工机械与野生动物相遇几率。 6)工程完工后,应做好水土保持方案中的各项措施,在临时占地区域、永久占地区域以及施工道路两侧进行植被恢复,植被恢复过程中优先选用本地土著植物并减少人为活动的痕迹,使该地区的动物尽快恢复到建设施工前的种群状态。 (3)水生生态保护措施 1)工程方案和施工技术设计,进行严格的科学论证和合理优化,明确以保护工程所在地水生生物、水产资源和生态平衡为目的,尽量降低工程带来的不利环境影响。 2)工程建设施工过程中应当尽可能在规划的施工范围内建设施工,防止超出施工范围,以及防止不可恢复的破坏和影响。 3)工程建设施工应尽可能选择在枯水期,避免对环境保护目标造成不利影响;应对整体施工进行合理规划,尽量缩短工期,以减轻施工可能带来的水生生态环境不利影响。 4)在浮游动物的快速生长期、底栖生物、鱼类等的产卵期及鱼卵、仔鱼、幼鱼的高密度季节降低施工作业强度。 5)建议采取增殖放流的方式,投放一些工程河段常见鱼苗,对受损的生物资源、水产资源进行一定数量的生态补偿。 6)工程建设阶段应加强施工人员的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禁止施工人员破坏植被和随意捕捉鱼类,尽量减弱对水生生态系统的不利影响。 7)工程建设施工结束后,围堰拆除尽量缩短时间,减少悬浮泥沙对水生生态系统的不利影响。 8)项目施工过程中,严格施工管理,防止施工带入或引进外来入侵物种。防止外来入侵种的扩散。加大宣传力度,对外来入侵物种的危害以及传播途径向施工人员进行宣传。 (4)生态景观保护措施 1)在建设施工场地周围布置色彩统一的挡板和护栏。 2)施工单位需严格按照设计图纸进行施工,采取合理施工方案,尽量缩小土石方施工面积,减少现有植被破坏量,最大程度的控制地表裸露面积。 3)绿化工程在土石方施工完毕后尽快实施,恢复一定的生物量,减少裸露地表,降低景观破坏的敏感程度。 4)施工中应加强管理,确保建筑垃圾及时清运。 (二)营运期 本项目为防洪堤防工程,在运营过程中不设置管理场地,因此不会有管理人员的生活污染物产生,故运营期无“三废”产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