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环发[2015]4号),《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指南(试行)》(环办[2014]34号)等有关法律的规定,现将《昭阳区盘河镇新店水厂酒厂建设项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项目名称:昭阳区盘河镇新店水厂酒厂建设项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建设单位: (略)
公示内容: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报告,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刘总
联系方式:*@*q.com
联系地址: (略) (略) 盘河镇新店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