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三江镇人民政府
关于三江镇江源小学(闲置)整体招租公告
根据相关规定,三江镇人民政府拟对闲置江源小学及其地上附属物使用权进行公开招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整体概况
(一)招租主体:三江镇人民政府
(二)标的位置:三江镇江源小学
(三)标的物简况:一是江源小学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附属物权属关系清晰。整体用地面积3934.95平方米(原地块面积4762.95平米,除去厂房占地面积828平方米);二是13间闲置破损教室约650平方米;三是禽类综合展示中心,总建筑面积为1133.34㎡,其中:一层建筑面积为828.00㎡,夹层建筑面积为305.34㎡。
二、公告时间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10月23日至2024年10月29日。(共7天)
三、招租相关要求
(一)标的物使用范围为在三江镇从事餐饮预制菜加工和餐饮体验,年度有(略)羽禽类加工能力,且产业符合生态环保规范要求。
(二)投资强度不小于(略)元以上。
(三)首次合作期限最长不超过10年(含), (略) 海南鸿宇土 (略) 咨询,租金为每年19.(略)元起(其中:土地租金每年2.(略)元,闲置教室每年1.(略)元,禽类综合展示中心每年(略)元),实际以最终报价结果为准,租赁期具体起止时间以招租人与竞得人签订的合同规定为准,租金缴纳以签订的合同约定为准;
(四)合作方在合作期限内须落实至少3种联农带农措施,具体以签订的合同约定为准;
(五)未经招租方书面同意,合作方不得擅自将招租方 (略) 域进行转租、分租、转让、转借或调换使用。合作方装修不得改变标的的内部结构、不得损坏房屋设施,如须改变内部结构和设置或装修对结构有影响的设施应在施工前向招租方提供该工程施工图纸及相关资料并经招租方书面审核同意方可施工,相关费用由合作方承担。
合作期限内,除合作服务费外,项目建设及运营期间产生的税费、水电、通信、物业、装修等一切费用由合作方自行承担并支付。
(六)标的按现状招租,如招租面积与实际面积存在差异,不影响招租成交价格。
四、竞租人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且从事禽类养殖及餐饮,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
五、招租规则及程序
(一)招租规则。本次招租采用报价方式,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但报价低于有关规定者除外;若竞租人只有1家的,由招标主体综合评定后开会研究决定。
(二)报名申请。竞租人可于2024年10月23日-29日(正常上班时间,节假日除外)到三江镇政府咨询或提交以下报名材料:
应提交下列资料:
(1)《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证明及其身份证;
(3)竞租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委托人亲笔签名并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资料;
(4)项目策划书;
(5)提供相应财务资料或银行保函等材料佐证投资强度不少于(略)元。
(6)密封的报价材料。
(三)招租程序。
1、由三江镇政府发布招租公告,接受咨询及报名申请;
2、按相关规定集体决策,确定竞得人并进行成交确认及签订合作协议;
3、江源小学权属人在招租活动结束后公示招租结果。
六、特别提示
(一)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相关资料与现状不符的以现状为准,本单位不承担标的物瑕疵保证。有意者请自行踏勘看样,未看样的竞租人视为对本标的物实物现状的认可。
(二)竞租人一经报价,即表示对标的物可能存在的瑕疵及风险已经了解并自愿全部承担。
(三)合作期限内,经招租方书面同意,合作方可在不影响安全性能基础上对项目内设施进行装修、添附。在合作期限满后,因合作方所投入装修、添附及产生的增值利益均归招租方所有。合同终止时,招租方不同意继续利用装饰物、装修物的,合作方应拆除并保证使用性质。合作方拆除不当导致损坏的,应承担恢复原状责任。
(四)如遇国家政策调整、市政拆迁或紧急情况时,竞得人应积极配合相关政策的落实,招租方不补偿竞得人的装修、购置等费用,合作费用按实际使用时间计算,多退少补。
(五)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在合同中约定。
联系地址:三江镇政府一楼乡村振兴办公室
联系人:朱工
联系电话:0898-(略)。
(略) (略) 三江镇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