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产交〔2023〕第120号
晋亿信拍公字〔2023〕第49号
(略) 太谷区财政局批准同 (略) 太谷区发展和改革局委托, (略) 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和山西 (略) 公 (略) (略) 太谷区原太谷县粮食局办公楼、附属设施及罚没的违法建筑物所有权, (略) 太谷区采购中心组织拍卖房屋建筑物所占宗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的基本情况
(一)原太谷县粮食局办公楼、附属设施及罚没的违法建筑物:
1.原太谷县粮食局办公楼、附属设施共计5项, (略) (略) 太谷区南河街东,均建于“2023-36”宗地上,建筑面积共计1767.34㎡;详见如下明细:
序号 | 宗地编号 | 建筑物名称 | 结构 | 建成年月 | 建筑面积(㎡) | 备注 |
1 | 2023-36 | 办公楼 | 砖混 | 1983年 | 1606.05 | |
2 | 锅炉房 | 砖混 | 1983年 | 63.91 | ||
3 | 档案室 | 砖混 | 1983年 | 68.20 | ||
4 | 化验室 | 砖混 | 1983年 | 21.39 | ||
5 | 宿舍 | 砖木 | 1983年 | 7.79 | ||
合 计 | 1767.34 |
2.罚没的违法建筑物共计3项, (略) (略) 太谷区南河街东,均建于“2023-36”宗地上,建筑面积共计607.25㎡;详见如下明细:
序号 | 宗地编号 | 建筑物名称 | 结构 | 建成年月 | 建筑面积(㎡) | 备注 |
1 | 2023-36 | 附属房1 | 混合 | 2010年 | 462.97 | |
2 | 附属房2 | 混合 | 2017年 | 85.47 | ||
3 | 附属房3 | 混合 | 2017年 | 58.81 | ||
合 计 | 607.25 |
起拍价:人民币*佰***万零*佰元整(小写:1,680,900.00元),竞买保证金:人民币**万元整(小写:800,000.00)。
注:本次拍卖标的均以现场实物和现状为准,建筑面积以有关管理部门颁发权属证明材料时实际核定测量的数据为准(本次拍卖不对面积差异 负责)。
(二)原太谷县粮食局办公楼、附属设施及罚没的违法建筑物所占宗地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 土地位置 | 面积 (平方米) | 土地用途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建筑限高(米) | 出让年限(年) | 起始价 (万元) | 竞买保证金 (万元) |
2023-36 | 太谷区南河街东 | 1409.97 | 商服 | 现状为 1.65 | 现状为70% | 现状为0% | 现状地面以上12米 | 40 | 211 | 211 |
注:此次公开拍卖的原太谷县粮食局办公楼、附属设施及罚没的违法建筑物与其所占用的宗地整体公开拍卖。 (略) 太谷区采购中心组织拍卖( (略)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
二、竞买人资格要求
(一)凡满足公开拍卖文件中约定要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
(二)本次拍卖报名只接受书面申请,不接受口头、电话、信函和电子邮件等其他形式报名。
(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拍卖资格要 (略)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宗地编号:2023-36”公告。
(四)本次房屋建筑物所占宗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实行竞得入选人资格后审制度,即竞买申请人在网上交易系统按规定递交竞买申请并按时足额交纳了竞买保证金后,网上交易系统将自动颁发《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资格确认书》,确认其竞买资格,交易机构只对网上交易的竞得入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如因竞得入选人的资格审查未通过,造成本次出让宗地不成交的,由竞得入选人自行承当相应责任。
(五)竞买申请人需携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资格确认书》及其它相关资料, (略) 产权交易中心办理房屋建筑物报名手续,通过审查并在足额交纳了拍卖保证金后,颁发《房屋建筑物竞买资格确认书》,确认其房屋建筑物的竞买资格。
(六)竞买人须同时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资格确认书》和《房屋建筑物竞买资格确认书》后,方有资格参加本次拍卖会。
(七)此公告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拍平台、中国商报网进行查阅。
(八)本次房屋建筑物公开拍卖的事项如有变更,拍卖人将在相关媒体刊登变更公告,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
三、公告期限及实地勘察时间
(一)公告起止时间:2023年12月15日至2024年1月3日;
(二)报名申请时间:2023年12月15日09时00分至2024年1月3日17时00分;
(三)保证金交纳时间:2023年12月15日09时00分至2024年1月3日17时00分;
(四)资格确认截止时间:2024年1月4日16时00分;
(五)展示时间(实地勘察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月3日;
(六)展示地点: (略) 太谷区南河街东;
(七)本次拍卖 (略) 产权交易中心( (略) 榆次区定阳路5 (略) 民之家2号楼九层1009室)办理。
四、拍卖方式、时间、地点
(一)本次房屋建筑物采用网络增价的方式拍卖,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买受人。
(二)拍卖会定于2024年1月5日上午10时00分开始,通过中拍平台(http://**)以网络增价的方式进行拍卖。
注:竞买人出价须对原太谷县粮食局办公楼、附属设施、罚没的违法建筑物及所占宗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宗地编号:2023-36”同时竞价,方为有效。
五、竞买保证金交纳账户
(一)房屋建筑物竞买保证金交纳账户:
账户名称:山西 (略)
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山西榆次农村 (略) 书林世家支行
行 号:*
(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保证金交纳账户:
(略)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宗地编号:2023-36”公告。
未竞得人(竞买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原支付账户,保证金缴纳期间不计利息。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拍卖的房屋建筑物以实物现状为准进行拍卖,拍卖发布与标的相关的图片及其资料仅供参考,竞买人不应仅依赖图片及标的的状况做出判断,竞买人在竞买之前务必详细阅读《竞买须知》、《竞买协议书》、《注意事项》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到现场认真实地勘察了解标的的情况,充分了解标的瑕疵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竞买人完成报名手续,即视为已完全了解并认可标的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以现状竞买本标的物。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委托人和拍卖人不承担标的物任何瑕疵担保责任。
(二)标的物交割手续由委托人协助买受人办理,在办理标的物交割过程中所产生的应由买受人承担的税、费、交易费以及标的可能涉及的保管、防火、防盗、使用、质量、安全及其他一切责任均由买受人自行负责,相关费用均由买受人全额承担。
(三)特别提示:
1.竞买保证金交纳时间以实际到达系统提示的银行账号为准。由于交纳竞买保证金的银行间系统传输数据时间可能延迟,从而对竞买人的竞买资格产生影响,建议竞买人在报名申请截止时间(2024年1月3日17时00分)之前尽早交纳竞买保证金, (略)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 (略) 产权交易中心申请报名或未交纳竞买保证金,其中有任何一项未完成的,均不能取得竞拍资格,由此造成的风险和后果全部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2.本次竞拍房屋建筑物的竞买人须同时竞得房屋建筑物所占宗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3.附着物租赁情况:
(1)出租方:太谷县粮食局,承租方: (略) 万春 (略) ,租赁标的:太谷县南河街40号办公楼1层(包括临街商铺)及其附属配套设施,占地面积约500㎡,租赁期限:2016年9月23日至2025年12月31日,签约时间:2016年9月22日,该办公楼租赁期满后承租方对办公楼整体享有优先租赁权。
(2)出租方:太谷县粮食局,承租方:李鹏,租赁标的:太谷县南河街40号办公楼2、3层、自行车棚、锅炉房及洗澡间,租赁期限:2011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签约时间:2010年12月21日。另:李鹏租赁期间在租赁土地上未经批准改建地上三层建筑等,已被没收。
提请竞买人对此事项进行了解并知晓,本标的上附着租赁关系,竞买成功后,买受人对拍卖标的之前履行租赁合同产生的权利义务自行承接与处理,与转让方(委托人)、拍卖人无关,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及纠纷由买受人承担,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4.拍卖标的现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竞买(购买)的权利。
(四)报价不可撤回,拍卖成交价款不含应由买受人缴纳的契税、印花税、登记等有关费用。
(五)拍卖标的成交后,买受人与山西 (略) 签订《电子成交确认书》,并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确认书》和《电子成交确认书》生效后,五个工作日内按要求付清房屋建筑物的成交价款及以成交价款计5%的拍卖佣金和以成交价款计4%的产权交易费,买受人付清上述全部价款后拍卖标的方可进行移交。
(六)竞买人或买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委托人及拍卖人取消竞买人或买受人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将其列入公共资源交易黑名单,并执行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失信惩戒相关规定,造成损失的,由竞买人或买受人依法承担责任,构成犯罪的,依照相关法律处理:
1.竞买人串通报价,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2.竞买人弄虚作假,骗取竞买资格的,采取行贿、恶意串通等非法手段竞得的;
3.买受人以其他非法手段竞得的;
4.买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的;
5.不按本公告规定提供有关纸质文件材料,或提供虚假文件材料、隐瞒重要事实,引起交易纠纷的;
6.构成违约责任的其他行为。
(七)拍卖成交时,中拍平台会提示买受人向平台支付软件使用费(拍卖成交价×0.15%),请按中拍平台要求的支付方式进行支付,否则拍卖人将无法与买受人结算。
(八)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拍卖文件。
七、联系方式
(一) (略) 太谷区政府采购中心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 (略) 太谷区新建路133号
联 系 人:胡先生
联系电话:0354-*
(二) (略) 太谷区自然资源局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 (略) 太谷区108国道西4号
联 系 人:荣女士 张女士
联系电话:0354-*
(三) (略) 太谷区发展和改革局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 (略) 太谷区108国道金裕大厦711室
联 系 人:史先生
联系电话:0354-*
(四) (略) 产权交易中心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 (略) 榆次区定阳 (略) 民之家2号楼1009室
联 系 人:孙先生
联系电话:0354-*
(五)山西 (略) 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 (略) 榆次区西顺城街尚座商务楼613室
联 系 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
(略) 太谷区发展和改革局
(略) 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山西 (略)
2023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