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供热管网改造工程建设项目-智慧供热配套工程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GXTC-C-*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 (略) 发展和改革局以穆发改复[2020]7号文件批复,资金来源为地方政府自筹。招 (略) (略) ,招标代理机构为国信 (略)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 (略)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略) 供热管网改造工程建设项目-智慧供热配套工程EPC工程总承包
2.2工程建设地点: (略) ;
2.3建设规模:项目总投资约2600万元;①本项目将在建设区域内的楼宇进行单元调控。单元调控需要在楼宇每个单元立管加装电动调节阀、供回水温度传感器、供回水压力变送器、智慧供热控制箱,实现单元间的智慧调节;②奥体嘉园、凌河美苑热力站所辖区域26栋楼宇示范区每个住户需配备室温采集装置、供回水温度传感器、供回水压力变送器、智慧供热控制箱,电动调节阀,实现户间智慧调控。③智慧供热控制中心和搬迁改造,将原有福通临时建设的控制中心 (略) 办公楼四楼,并对原智慧供热平台进行扩容改造,将原来的控制规模调整130万平方米调整到425万平方米;将原企业服务器改为云服务器。④对原有办公楼、化学车间、食堂三处楼宇进行改造,改造内容包括更换门窗、外立面装修、屋面防水、暖通、电照、室内粉刷及部分地面等。⑤场区改造,包括砼地面、道路、供热及排水等,使智慧供热控 (略) 建设主管部门的验收标准。
2.4计划工期:计划2023年9月20日开工,计划2024年10月31日竣工,计划总工期407日历天。(注:上述开、竣工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竣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5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其中:
(1)工程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设计规范和标准,并达到规范要求的各阶段设计深度要求。
(2)工程施工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建筑材料的要求:各种材料、成品、半成品及构件必须是达到国家现行规范和质量标准要求的合格品,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检测合格标准。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
2.7最高投标限价:
(1)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50万元人民币;
(2)施工最高投标限价:采用费率报价,建筑安装工程费下浮率0%。
(3)设备购置费(不可竞争费用):360万元人民币;
2.8招标范围:本项目为EPC工程总承包(设计+采购+施工),工作范围包含但不限于完成上述项目设计、材料(设备)的采购、运输、保管、工程施工、总承包管理、竣工图编制、竣工资料整理以及与本项目实施有关的技术支持和技术服务工作,并承担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等全面责任和试运行期间内的所有工程总承包工作,建设内容的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备案资料、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整个工程项目的竣工完善。具体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协助招标人办理项目相关手续,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施工图审查登记备案;合同备案;质量安全监督登记备案;办理施工许可证。
(2)工程设计:设计阶段包括工程范围内的项目施工图设计、竣工图设计、施工现场技术服务等。
(3)工程施工:设计图纸及设计说明范围内所包含的内容。
(4)材料(设备)采购:完成设备采购、安装、检测、调试、系统运行验收、移交等;
(5)工程竣工及备案:整理竣工验收备案资料,完成全部实施项目验收,协助招标人完成竣工验收工作;协助招标人办理竣工备案手续以及基建档案等需要通过的验收工作。
2.9工程保修责任书由建设单位与工程总承包单位签署,保修期内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根据法律规定以及合同约定承担保修责任,工程总承包单位不得以其与分包单位之间保修责任划分而拒绝履行保修责任。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工程采取投标资格后审,符合报名条件的工程总承包单位均可报名。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
3.2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 (略) 政行业(热力工程)专业*级及以上设计资质、②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③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其以上资质、④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其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拟派项目管理机构及所有人员包括: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要求:
具有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或高级工程师。提供本单位2023年5月至2023年7月连续3个月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加盖公章,需体现人员姓名,提供查询网址及相关信息,包括社保号、身份证号等)。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兼任施工负责人或者设计负责人,如联合体投标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为联合体牵头单位人员。)
其中:①注册建造师资格要求:具备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注册建造师。要求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止承担过至少一项合同额不低于1000万元的施工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施工合同,时间以施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为该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②注册建筑师和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资格要求:具备注册建筑师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证书。要求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止负责过至少一项合同额的不低于100万元设计费的建筑工程设计(或勘察)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协议书,时间以设计(或勘察)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为该项目的设计(或勘察)负责人。
③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略) 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要求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止承担过至少一项不低于1000万元的工程监理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监理合同,时间以监理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为该项目的总监。
④高级工程师资格要求:仅联合体牵头人为设计单位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 (略) 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的负责人担任。要求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止负责过至少一项设计费不低于100万元的设计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协议书,时间以设计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为该项目的设计负责人。
(2)施工负责人要求:具备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注册建造师。
(3)设计负责人要求:具备注册建筑师或注册结 (略) 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证书。
(4)施工项目班子其他人员要求执行《 (略)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投标管理办法》、《 (略)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文件,其中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标准员1*人,材料员1*人,机械员1*人,劳务员1*人,资料员1*人(同一工程项目的标准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可互相兼任,也可由同一工程项目的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兼任,有关人员任职岗位不得超过2个。)。投标人以不低于上述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或人员,以上人员仅需填报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表,无需提供相关证件。
(5)设计项目班子其他人员最低要求:专业工程师4人及以上,其中包括:
电气工程师1人:具有电气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结构工程师1人:具有建筑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建筑工程师1人:具有建筑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暖通、给排水工程师1人:具有暖通或给排水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符合下列规定:
3.4.1联合体牵头单位可为施工总承包单位或者设计单位;
3.4.2组成联合体的投标人不超过二家,联合体成员可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各方应具备施工总承包资质或者设计资质其中的一项;
3.4.3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4.4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4.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3.4.6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5投标人信用良好,独立或联合体各方的企业、独立或联合体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拟投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拟投本项目的施工负责人、拟投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结果为准)以及违法违规不良记录(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准)。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7财务要求:
投标人(独立或联合体各方)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 2022年12月31日)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企业财务报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财务审计报告或企业财务报表。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3年8月15日16时00分至2023年8月22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4.3投标人必须在招标文件发售(获取)时间内 (略) 公共资源统一认证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否则后续将因为未在规定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而无法参与投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5日09时00分,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招标人不予受理。
5.2电子投标工具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下载。
技术支持咨询联系电话:*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均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进行。
7.开标方式
7.1开标方式: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在开标现场解密。各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按照远程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7.2开标时间:2023年9月5日09时00分。
7.3开标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 (略) 东长安街70号)。
8.定标方式
依据《 (略)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评定分离工作指引》黑建建(2021)5号、 (略) 《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招标的项目定标操作流程(试行)通知》牡建政发(2020)66号文件,参照《 (略)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评定分离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通知》哈住建发(2021)298号文件,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招标,定标方法为:票决定标法,具体定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 (略)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电 话:0453-*
招 标 人: (略) (略)
地 址: (略) 八面通镇工农大街北端
联 系 人:郭先生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 (略)
地址: (略) 南岗区红旗大街208号6层
邮编:*
联系人:郭先生 秦先生
电话:0451-*转8003、8010
传真:0451-*转0
电子邮箱:*@*63.com
2023年8月15日
*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